表4 2007年北京市分区县老年人口的户籍情况
二 老年人口抚养系数
2007年底,按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抚养60岁及以上人口计算,北京市老年抚养系数为23.6%,比上年增加0.3个百分点;按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抚养65岁及以上人口计算,老年抚养系数为16.8%,比上年增加0.1个百分点。
表5 2006-2007年北京市人口抚养系数 %
注:少儿抚养系数为少年儿童人口数除以劳动年龄人口数;老年抚养系数为老年人口数除以劳动
年龄人口数;总抚养系数为少儿抚养系数加老年抚养系数。
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按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抚养60岁及以上人口计算,老年抚养系数分别为27.2%、24.8%、20.0%和21.2%;按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抚养65岁及以上人口计算,老年抚养系数分别为20.7%、18.1%、13.1%和14.6%。
18个区县中,按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抚养60岁及以上人口计算,老年抚养系数排在前三位的是宣武区、崇文区和朝阳区,分别为28.6%、27.7%和27.5%;按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抚养65岁及以上人口计算,老年抚养系数排在前三位的是宣武区、崇文区和西城区,分别为21.7%、21.5%和20.5%。
表6 2007年北京市分区县人口抚养系数 %
三 分功能区人口老龄化的基本信息
2007年底,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分别为44.7万人、94.5万人、45.8万人和25.2万人,分别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21.3%、44.9%、21.8%和12.0%。
图5 2007年北京市老年人口分功能区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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