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招标预算中甲供材料设备费、安全生产费等不降造费用。 采用评标办法三的,不设有效报价上、下限,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为废标。
第三十九条 采用评标办法一或评标办法二时,设定报价评标基准。
评标基准Z=D平均-(Dmax - Dmin)×T
其中:D平均—全部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Dmax—全部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报价; Dmin—全部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
T—调整系数,在开标会上从-0.1、0.0、0.1、0.2、0.3
中随机抽取。
第四十条 信用评价A级企业投标加分执行以下规定: (一)A级企业的第1次加分为信用评价结果适用期内其参加的第1次投标项目中的1个标段,但不能用于独立桥、隧道、铺架等专业工程和营业线施工标段。
A级企业的第2、3次加分以及因连续3次信用评价第1名而增加的1次加分,在公布信用评价结果适用期内由其自行选择标段使用。
(二)联合体投标时,牵头方为A级企业的,可按上述规定对所投标项目中的1个标段申请加分,计A级企业使用加分权1次;但联合体成员有C级企业的,不允许对联合体加分,且计A级企业使用加分权1次。
A级企业参加的联合体,牵头方不是A级企业的,对联合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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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计联合体中A级企业使用加分权1次。
联合体成员有A 级企业所属子公司时,视为A 级企业加分1次。 (三)A级企业通过资格预审后,不购买招标文件或不提交投标文件,均视为已使用1次信用评价加分权,因政策原因不购买招标文件或不提交投标文件的除外。
(四)A级企业使用加分权时,应随投标文件提交“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加分声明函”,同投标函密封在一起,在开报价标时宣读。
第四十一条 招标人确定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应充分考虑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第四十二条 招标文件应当规定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第七章 投 标
第四十三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标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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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场机械设备类型、架子队组建、合同条款、环保、水保、土地复垦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不得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拒收其投标文件。
第四十五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妥善保管好已接收的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通知、备选投标方案等投标资料,在开标前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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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四十八条 联合体资格预审通过后,联合体组成不允许发生变化,如有变化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第四十九条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第五十条 联合体投标的,应随投标文件提交明确约定各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报价的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投标的,投标文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不得有串标行为,投标人之间也不得有围标、串标行为,围标、串标行为认定执行有关规定。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
第五十二条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直接按废标处理: (一)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二)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三)投标人1个标段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1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1个标段报有2个或多个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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