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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泉州石狮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秋季认定通知
各市直学校(幼儿园),各镇(街道)中心校,各有关高校、民办校: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泉教审〔201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户籍(含有效居住证)或人事关系(含工作单位)在我市的人员或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包括:
(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二)2015年1月前入学的我市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三)通过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取得《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以下简称《面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面试合格证》有效期为两年,原则上发证日期为2016年5月16日的,限今年春季认定有效;发证日期为2016年12月14日的,限今年内认定有效,发证日期为2015年的认定无效。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日程安排
今年教师资格申请,全省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我市日程安排如下: (一)网报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春季:2018年6月12-24日 秋季:2018年10月9-14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
春季:2018年6月27-29日(工作日) 秋季:2018年10月15-17日(工作日) (三)体检时间 现场确认时另行通知 (四)领取证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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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领取证书时间: 春季:2018年7月12日 秋季:2018年10月22日
申报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领取证书时间:
春季:2018年7月26日 秋季:2018年11月19日 三、网上报名流程
(一)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申请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报入口,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其它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科目一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任教学科”栏的填写应与申请人报考的学科(专业)一致。
2.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
3.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的申请人员,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应与其面试学科一致。
(二)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申请人务必要填写正确的常用电子邮箱,以备在遗忘登录密码时,通过电子邮箱找回密码,联系手机一定要正确无误,能正常接收短信)。
(三)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注意正确选择认定机构: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选择“泉州市教育局”;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请选择“石狮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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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五)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如确实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的,须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到教育局现场办理。
(六)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打印后如实填写完整,并在相关部门盖章)。
(七)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现场确认
申请人根据本通知事先准备好纸质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来现场确认。为了减少现场确认的等候时间,能一次性通过现场确认、受理,或申请人若对申请材料有疑问,建议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后,最好在现场确认前,提早三天按以下第(一)点提示进行网上预登记,我们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并将预审结果事先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再来现场确认。
(一)网上预登记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申请认定其它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不需要网上预登记)网上报名成功后,从网页浏览器中进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石狮市,点击右上角“注册”——“个人用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后提交注册,成功注册后,再返回网页,点击右上角“登录”,按以下步骤进行预登记:
1.我要办——个人办事
2.按主题分类——教育科研(或按部门分类——市教育局) 3.“5、教师资格证认定”,出现以下三个选项
(1) 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2)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3)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点击申请认定的相应资格认定选项,出现“办事指南、在线办理、我要咨询、我要投诉”四个选项,再点击“在线办理”,按要求填写内容,几点注意事项:
1.“申报名称”:填写格式:(XXX人)申请(XXX类型)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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