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以下情况需由购方申请开具通知单:
1、专用发票已抵扣:
购方获得的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2、专用发票未抵扣,且未抵扣的原因为以下四种: (1)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 (2)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3)认证结果为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4)购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 2. 二、购方申请开具的流程:
1、购方开具并提交《申请单》 2、购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开具《通知单》 3、购方提交纸质《通知单》给销方 4、销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3. 第三、购方开具提交《申请单》的注意事项:
1.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2.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4. 第四、《申请单》在系统中开具的方式:
红字发票申请单在“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中开具,点击菜单后显示如下图的选择界面:
5. 第五、开具《申请单》情况说明:
1、只有购方开具申请单时,可以直接在商品行中输入商品信息,销方开具申请单时只能从商品编码库中选取;
2、申请单中最多可以有8行商品信息; 3、申请单中商品数量和金额必须为负数。 6. 第六、《申请单》导出:
【第一步】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导出”菜单项,弹出红字发票申请单导出月份选择界面,选择导出月份后点击“确认”按钮。
【第二步】系统显示该月已开具的所有红字发票申请单的列表,选中需要导出的申请单,点击“导出”按钮,系统提示是否确认导出。
【第三步】点击“确认”按钮,选择保存路径,之后点击“确定”按钮导出电子申请单。 导出情况说明:
1、导出申请单时,可以一次导出一个申请单,也可以利用“Ctrl”键和“Shift”键一次导出多个申请单。
2、每个申请单对应导出一个xml文件,文件命名规则是:‘税号’+‘_’+‘开票机号’+‘_’+‘年月’+‘序号’。
7. 第七、红字发票开具的方式:
1、直接在系统中开具;
2、只有销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时,才能通过导入红字发票通知单电子文件的方法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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