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已付清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委托人执一份,受托人持两份。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年 委借字 本合同由以下三方于 年 月 日签署:
第 号-9-
委托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托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借款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委托人和受托人于 年 月 日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编号 ),并应借款人请求,受托人同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借款人发放该项委托贷款。委托人、受托人与借款人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章 委托贷款的金额、利率、期限及其它
第一条
贷款币种和金额。此项委托贷款币种为 人民币 ,
金额为(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此项贷款为委托贷款。 第二条
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请选择一种结息方式,并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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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部分划掉)。本项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 %。按日计息,按月/季/年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 日或每季/年末月的 日。到期未付的贷款利息,受托人向借款人计收/不计收复利。 第三条
贷款期限。本项委托贷款的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借款人在经委托人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收利息。 第四条
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用途为
。 第五条
用款计划。
第六条
贷款偿还。借款人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约定如下:
本贷款的本息按期由借款人汇入委托人指定的账户。 第七条
贷款担保。委托人确定的本项委托贷款的担保人
为 ,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另附。 第八条
贷款展期。经委托人、借款人协商一致,委托人、受
托人、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前 天签订委托贷款展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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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委托人的责任与义务
第九条
委托人在受托人委托资金帐户存人足额资金,要求受
托人将委托贷款于 日内汇划至借款人账户。 第十条
委托人自行监督/委托受托人监督(请划掉不选部分)
借款人对委托贷款资金的使用。委托人委托代为监督的事项(以下选用的划√,不选用的划×):
□监督借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是否符合本合同规定用途; □监督项目执行情况;
□协助监督借款人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协助监督保证人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协助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抵押合同号 ); □协助保管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物和权利凭证(质押合同号 ); 第十一条
委托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受
托人为借款人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第十二条
委托人要求将收回的贷款本息划入如下账户:
企业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十三条
借款人不按期还本付息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从
借款人账户直接扣取。 第十四条
本项委托贷款实行担保的,委托人应自行对保证人的
保证能力,抵(质)押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质)押权的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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