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温州市普通高中高三高考及选考第二次适应性考试及阅卷工作的通知(2020)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普通高中:
为了及时诊断全市普通高中高三年级教学情况,实施精准教学,提升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举行2020年温州市普通高中高三高考及选考第二次适应性考试,并开展统一阅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期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4月15日
【周三】
下午
生物
1:30-3:00
技术
3:30-5:00
4月16日
【周四】
上午
语文
7:30-10:00
物理
10:30-12:00
下午
历史
1:30-3:00
数学
3:30-5:30
4月17日
【周五】
上午
英语
7:30-9:30
地理
10:00-11:30
下午
化学
1:30-3:00
政治
3:30-5:00
阅卷工作每天上午8时开始,其中语文学科阅卷时间为一天半,其他各学科阅卷时间为一天。所有科目4月18日(周六)下午6时完成阅卷工作。
(二)阅卷地点
阅卷点统一设在各普通高中学校计算机教室。
(三)阅卷人员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高三科任教师。
(四)阅卷技术支持
阅卷管理联系人:郎建华,电话(略)(664061),邮箱:191350712@qq.com。网络连接、服务器管理服务由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联系人:张向东,电话(略)(639990)。阅卷点网络测试、扫描工作联系人:管留, 电话(略)(661392),邮箱:156040702@qq.com。云阅卷系统管理技术服务联系人:李凌志,电话(略)。
所有参加考试学校阅卷信息报送负责人、高三段长及教务主任请加入“温州高中阅卷工作QQ群”,QQ群号为“238559779”,请与本次阅卷无关人员一律退出此群,本次考试所有附件均在此群发布。
(五)阅卷纪律
1.各地各校务必按照上述考试时间和阅卷时间,安排好教师的监考和其它相关工作,确保每一位任课教师有足够的阅卷时间;
2.各县(市)教研部门、市局直属普通高中由专人负责,组织教师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阅卷,并做好阅卷纪律和阅卷质量的监督工作;
3.每位教师务必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阅卷工作,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4.阅卷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服从阅卷点的统一管理,不得在网络等各类信息渠道发布任何阅卷信息。
三、考务及阅卷工作会议
4月10日(周五)下午2:30召开温州市高三第二次适应性考试考务及阅卷工作会议,会议采用钉钉群直播会议形式,与会者提前10分钟进入指定钉钉群(群二维码见附件2),参会对象为市高中学科教研员、全市普高教学副校长、高三年级段分管主任、各县(市)教研部门分管高中负责人、各县(市)教研部门阅卷工作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和要求
(一)试场安排及信息核对:各地各直属普通高中于4月10日(周五)下午4时前,利用学校云阅卷管理账号(发给县、市阅卷工作联系人及市直普高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登录到云阅卷平台(地址:略),核对考生信息和阅卷教师信息上报表及考场安排表,联系人:李凌志,电话(略),邮箱:
(二)请各地各直属普通高中根据《2020年温州市高三高考及选考第二次适应性考试及阅卷工作流程表》(附件1)指定的时间统一运送试卷到学校扫描点进行扫描,相关人员参加阅卷相关工作,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三)本次考试有关咨询电话(略)(温州市第一类普通高中学校)、331384607(温州市第二类普通高中学校)、367074145(温州市第三类普通高中学校)。
(四)相关附件电子稿4月10日(周五)起可以在“温州高中阅卷工作群”(群号为“238559779”)下载。
附件docx:1. 2020年温州市普通高中高三高考及选考第二次适
应性考试及阅卷工作流程表
2.2020年温州市普通高中高三高考及选考第二次适
应性考试钉钉工作群二维码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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