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引导业务人员和销售经理的营销行为,有效控制商品销售过程中信用风险,降低财务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销售经理和业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规定,对客户实施有效的信用管理,加大货款回收力度,防范信用风险,减少呆坏帐。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根据本制度及公司相关规定,对公司客户信用管理实施指导、检查,并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和奖惩。
第四条 释义
信用风险:指恒丰纸业股份公司的客户到期不付货款或者到期无能力付款的风险。
授信:指销售公司对各区域内的客户所规定的信用额度和回款期限。 信用额度:指对客户进行赊销的最高额度,即客户占用我方资金最高额度。 回款期限:指给予客户的信用持续期间,即自发货至客户结算回款期间。
第二章 授信原则与流程
第五条 授信原则
销售经理、业务员对客户授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销售公司对现有客户应坚持回多少款发多少货的销售原则,原则上应采取措施减少应收帐款,不再增加赊销业务、扩大赊销额度或延长回款期。
2. 销售公司在授信时,应实施以下控制措施: ?
股份公司对销售公司实施授信总额控制,原则上销售公司授信总额不能超过2004年1月1日应收帐款的余额。 ?
销售公司应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实施区别授信,确定不同的信用额度。
? 在销售合同中注明客户的信用额度或客户占用我方资金的最高额
度,但在执行过程中,应根据客户信用变化的情况,及时调整信用额度。
第六条 授信流程
销售公司销售经理或业务人员对客户授信时应遵守以下规程: 第一步:客户资信调查 第二步:客户信用等级评定
第三步:根据客户信用等级确定其信用额度 第四步:客户授信的执行和监督 第五步:客户授信的检查与调整 具体规程见附件一
第三章 客户资信调查
第七条 客户资信调查是指销售公司对客户的资质和信用状况所进行的调查。
第八条 客户资信调查的要点 客户资信调查的要点主要包括: 1.客户基本信息;
2.主要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主要往来结算银行帐户; 4.企业基本经营状况; 5.企业财务状况;
6.恒丰纸业股份公司与该客户的业务往来情况; 7.该客户的业务信用记录; 8.其他需调查的事项。
第九条 客户资信资料可以从以下渠道取得: 1.向客户寻求配合,索取有关资料; 2.对客户的接触和观察;
3.向工商、税务、银行、中介机构等单位查询; 4.销售公司所存客户档案和与客户往来交易的资料; 5.委托中介机构调查; 6.其他。
第十条 销售公司的业务人员负责进行客户资信调查,保证所收集客户资信资料的真实性,认真填写《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报公司财务主管、片区经理、销售总公司经理、公司产销副总经理审核,填表人应对《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股份公司财务主管负责对报送来客户资信资料和《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1. 资信资料之间有无相互矛盾;
2. 恒丰纸业股份公司与该客户业务往来情况;
3. 该客户的业务信用记录; 4. 其他需重点关注的事项。
第十二条 非卷烟用品客户资信资料和《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每季度要全面更新一次,期间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补充修改。
卷烟用品客户资信资料和《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每年要全面更新一次,期间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补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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