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依据。
二、对管理相对人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的要求补正后,经办人员应当按时予以办理。
三、对管理相对人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不能一推了之。
四、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一次性告知的形式外,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并存档备查。
五、违反本制度,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效能考评制
一、绩效考评制是指对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发挥职能、工作实效、行为规范等指标进行定性、定量考评和监控的管理制度。
二、效能考评内容:
(一)对乡镇府的效能考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政务工作目标、廉政建设目标、行政管理效率等方面的
内容。
(二)对各政府工作机构的效能考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工作目标、履行职责、廉政建设、工作效率等四个方面内容。
(三)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效能考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着重考核政治理论学习、组织纪律观念、团结协作、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能”着重考核组织能力、业务能力、政策水平等;“勤”着重考核事业心、责任感、办事效率、出勤率等;“绩”着重考核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三、效能考评办法:
(一)定量考评。将效能考评内容细化为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考评指标体系,并制定合理的量化标准。
(二)定性考评。对暂时无法量化但必须考评的内容,要细化考评标准,提高定性考评的可操作性。
(三)年终考核。由效能考评工作小组组织人员根据考评内容和标准,对考评对象履行职责、发挥效能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打分,作为最终考评结果的主要依据。
四、考评结果要与评先评优、晋级升职相结合。
失职追究制
一、失职追究制是指部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损失的,
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的制度。
二、失职的种类
(一)不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贻误工作,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的;
(二)对分管范围内工作人员发生效率低下,作风恶劣,违纪、违规问题长期失察、管理措施不力或放任不管的;
(三)在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或国家、集体财物被盗窃、诈骗、浪费,造成较大损失的;
(四)在工作中作风拖拉、办事不力、推诿扯皮,造成国家、集体和个人经济损失的;
(五)对本部门存在的问题不认真解决,致使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工作时间擅离岗位的,造成工作失误并产生不良后果的;
(七)其他失职类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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