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校园、寝室、教学楼内吸烟。
2、 在校外酗酒后归校,大吵、大闹影响正常秩序。 3、 日常千分考核扣掉30分。 4、 未请假擅自离校超过三日。 5、 未请假不归寝、擅自逃寝。 6、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拒不赔偿。
7、 无视老师,不服从老师管理,犯错后拒不认错,态度不端。 8、 校内打架,散播、传看淫书等不良行为。
9、 持器械打人未造成伤害、未动手打人,给他人提供凶器。 10、敲诈他人财物。
11、公开顶撞老师、学生会干部,未造成影响并能主动承认错 12、驻足观望打架斗殴,造成事件扩大化。 (三)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3分 1、 故意损坏监控设备。
2、 校园内男女生之间有过于亲密行为。
3、 虽未打架,但由于挑逗、谩骂、拉偏架造成打架的。 4、 寝室内私接电源。
5、 私自留校外人员在寝室过夜。
6、 故意挑衅,顶撞学生会干部,不服从学生会干部管理。 7、 千分量化考核个人累计扣20分。 8、 未经批准擅自离校。
9、 带头哄闹影响班级、寝室等公共场所秩序。 10、私藏刀棍等管制刀具。
- 64 -
11、食堂打饭不站队,引发矛盾。
(四)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记2分 1、 校内点蜡,使用违规电器。
2、 校内、寝室内饲养宠物,私自经商。 3、 恶意破坏公共设施。 4、 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
5、 双方矛盾已激化,虽未动手但影响已造成。 6、 晚自习放学后未按时归寝。
7、 熄灯后不睡觉,在楼内跑跳打闹、大声喧哗。 8、 佩戴他人胸卡、故意将胸卡转借他人。 9、 旷操、旷课。
10、拾到他人物品拒不归还。 11、熄灯后窜寝。
12、黄发、怪发不按时整改。
(五)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记1分
1、 在校园、教学楼、食堂、超市未着全套校服/佩戴胸卡。 2、 佩戴耳环、项链、戒子等首饰。 3、 上课、站队迟到。
4、 课间楼内大声喧哗、打闹。 5、 规定时间外出超市买零食。 6、上课、自习期间随意下地,窜坐。 7、 学生怪发、散发、烫发。
8、 熄灯后聊天、洗漱等影响他人休息。
- 65 -
9、 逃避站队走行/不按要求走行。 10、个人内务卫生不符合学校要求。 三、追加记分原则
1、 对所发生事件造成重大影响,追记3分。 2、 对所发生事件造成一定影响,追记2分。
3、 发生问题后,包庇他人、作伪证或认错态度不端,追记2 4、 在老师处理事件过程中,顶撞老师,追记3分。 四、处罚办法
1、 记分周期为一学期,总分12分:从每学期入学之日起计算到本学期结束。
2、 学生科对记满3分的学生给予警告处分,对记满6分的学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对记满12分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本记分办法同学生量化考核、学生管理制度同步执行。
3、 学生有两种以上违纪行为的,应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4、 如果学生对检查人员处理结果不服,可以在处罚之日起三天内到学生科以书面形式进行申诉复议。
- 66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