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交警 中队 办公、值班、训练及专用配套设施 — — 应根据城区人口规模配置,一般每区5~6处;应有相对独立的办公用房或办公区域。 用地及建筑面积指标依据公安部相关规定。 注:表中项目为基本项目,可根据不同城区的具体情况适当增加,但不得减少。
4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4.1【基本要求】 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结合专项规划,统筹考虑街区(街坊)用地的主导属性和功能,并能适应街区发展需求。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水平,应与城市化发展、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新建居住区级以下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应按照表2执行;教育设施配置按照表3执行;停车设施配置按照表4执行。旧区改造中居住区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参照本标准执行,确实难以实现时,可差别配置,但不得低于本标准的70%。当居住人口规模介于居住区、居住小区之间时,应按居住小区级标准配置所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并应根据需要选配居住区级标准的部分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4.2【空间布局】居住区内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应结合主要生活性道路,以及交通枢纽站或公交首末站,尽可能配置在区位适中、交通便捷、人流量较大的地方。
4.3【居住区公共厕所】应按照相关标准配置公共厕所,公共厕所宜独立配置或结合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城市绿地、广场等配置;与公共服务设施合设的公共厕所应保证向居民开放,方便社会使用。
4.4【居住区老年人设施】居住区内养老院、老年公寓等老年人设施的配置应符合本标准,同时应符合《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的相关要求。旧城区老年人设施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的规模、内容,应满足老年人生活、活动的基本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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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居住区级以下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配置要求 分序类 号 项 目 内 容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m2/处) (m2/处) 居住 居住 组团 区 小区 配置标准 图书阅览、科普教育;网吧、球类、棋类活文化活动 动、科技活动、各类4000~1 中 心(☆) 艺术训练班及青少年8000 文活动中心、老年人学化习活动用房及场地等 娱乐设书报阅览、书画、文施 娱、健身、音乐欣赏、文化活动站400~2 茶座等,重点考虑青600 (☆) 少年和老年人的活动需求 每个居住区(3~5万人)应配置1处;其中,青少8000~15000 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按● — — 100-200㎡/千人控制,用地面积按240-300㎡/千人控制;青少年、老年设施不得设在地下。 每个居住小区(0.7~1.5万人)应配置1处;其中,400~800 青少年活动站建筑面积— ● 〇 按20-30m2/千人控制,用地面积按40-60 m2/千人控制;青少年、老年设施不得设在地下。 每个居住区(3~5万人)包括居民室外健身场体地、慢跑道、篮球场、育体育活动 7700~18900~3 排球场、羽毛球场、● 10700 27800 设中心(☆) 小型足球场、健身房施 等及配套设施 应配置1处;用地面积按300~650m2/千人控制,建— — 筑面积按100-260m2/千人控制。宜配置60~100m直跑道和200m环形跑道。 居民健身场地,包括篮、排球及小型球类场社区体育 2050~4 地,儿童及老年人活动2900 中心(☆) 场地和其他简单运动体设施等 育设施 居民健身 5 组团居民健身场地 场地(☆) 170~280 每个居住小区(0.7~1.5万人)应配置1处;室内4300~6700 — ◎ — 建筑面积可按100~260m2/千人、室外用地面积可按300~650m2/千人考虑。 每个居住组团(0.1-0.3万650~950 人)配置1处;室内建筑— — ● 面积可按100~260m2/千人,室外用地面积可按300~650m2/千人考虑。 8
包括街道办事处及市街道办事处1000~6 政、环卫、绿化等管理1500 (☆) 用房 社区服务 7 中心 助残、康复保健、家政800~服务;计划生育宣传咨1000 询;中介、咨询服务等 1000~1200 ● — 居住区人口规模较小时,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居— 住区共同配置1处;可与社区服务中心合设。 — 可与街道办事处合并配置。 — ● 〇 8 社区服务站便民服务、社会救助、200~300 (☆) 老年人服务等 — — ● 行政管理与公安派出所9 户籍、治安管理 社(☆) 区服务设施 10 社区警务室值班、巡逻等 (☆) 每个居住小区(0.7-1.5万人)应设1处;宜与街道— 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合并设置。 每个街道办事处、居住区(3-5万人)应配置1处;如街道办事处人口规模较大,可根据需要确定规模— 和布局;宜有独立用地、院落和对外出入口;在旧城区可与其他公共建筑合设。用地面积为单独院落的用地指标。 每个社区(0.3~0.5万人)应配置1处;社区人口规— 模较大时,可设置多处。与社区居委会合并配置时,应有独立的房间。 每0.3~0.5万人应配置1— 处,不足1000户的应按1000户配置。 可按项目总建筑面积的 5?配置;应有独立用房,● 最低不少于100m2;办公用房应设在地上。 870~1600 870~1600 ● — 30 — — ● 社区居委会11 管理、协调等 (☆) 60 — — ● 12 物业管理 建筑与设备维修、保≥100 用房(☆) 安、绿化、环卫管理 — ◎ ● 社会福利养老院 与13 (☆) 保障设施 生活起居、餐饮服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4500 ≥6000 ● 用房及室外活动场地等 — 按居住区人口8~10床/千人核算,建筑面积不应小— 于30 m2 /床,用地面积为40~50 m2/床。 9
14 托老所 (☆) 社活动室、教室、阅览会老年人活动 室、保健室、法律援福15 (服务) ≥500 助、专业服务、室外利中心(☆) 活动场地等 与保小区级:障老年人服务 活动室、保健室、阅≥300; 设16 (活动)站览室、家政服务用房、组团级:施 (☆) 室外活动场地等 ≥150 老年人活动 适合老年人的活动场17 场地(☆) 地及配套设施 休息室、活动室、保健室、餐饮服务用房≥300 等 — — ● — 每个居住小区(0.7~1.5万人)配置1处。 ≥1000 ● — 应配置面积不小于300m2— 的室外活动场地;可与养老院等合并设置。 每个居住小区(0.7~1.5万人)应配置1处;可结〇 合社区办公用房或托老所配置,并设置相应的室外活动场地。 每个组团配置1处;室外● 活动场地宜与绿地合并设置。 3~5万人配置1处;宜设在交通便利、环境安静、— 服务距离适中的地段,应有对外方便的出入口和无障碍通道。 独立的居住小区(0.7~1.5万人)应配置1处,一般不单独占地;〇 已配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居住小区可不再单独配置社区卫生服务站。 应设在便于运输车辆进小区级:≥300; — 组团级:≥150 ● — >150 — — 社区卫生 健康教育、预防、保2000~3000~18 服务中心健、康复、计划生育3000 5000 (☆) 技术服务和医疗等 医疗卫小区级: 生200~设社区卫生 健康教育、预防、保500; 施 19 服务站 健、康复、计划生育单独 — (☆) 和医疗等 组团: 100~200 ● — — ● 商20 农贸市场 (☆) 业金融服务大、中型 设施 21 商业金融 服务设施 以销售农副产品和小1000~1200 商品为主 1500~ 3000 出的独立地段,可设在建● 〇 — 筑物底层或地下一层室内;应配置专用停车位。参照同类城市标准。 菜市场、超市、报刊亭、餐饮店、中西药店、书店、洗衣店、15000~ 综合修理店、日用杂20000 品店、五金电器店、文具店、银行等 一般应设置在居住区中7500~ 10000 ● — — 心;超市、银行设在底层配置时,应有直接对外的独立出入口。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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