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中层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为加强对中层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落实中层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层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江苏省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评价办法》(苏组通[2010]30号)和《南京审计学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为建设“特色名校”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探索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改进考核方式,提升考核效能,着力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为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考核对象 中层领导干部。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促进科学发展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评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内容
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分为5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和若
干考评要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政治素质 德 考评要点 坚定理想信念,注重理论学习,遵守政治纪律,具有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 组织观念 执行民主集中制,具有大局意识和团队精神 师表形象 加强道德修养,发挥表率作用,淡泊名利,富有人格魅力 理念思路 办学理念先进,工作思路清晰 组织领导 正职:科学决策,统筹协调 副职:组织落实,执行有力 能 开拓创新 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能力 身心素质 具有完成本职工作需要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勤 敬业精神 工作投入,积极进取,认真负责,埋头苦干 工作作风 深入基层,真抓实干 参见《二级学院(教学部)绩效考核办法》、工作业绩 绩 《职能(教辅)部门绩效考核办法》、《独立设置科研机构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中的业绩指标内容 工作效益 完成工作的质量好,效益佳 工作亮点 获重大奖励和重要表彰,妥善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 廉 廉洁自律 遵章守纪,严于律已 责任落实 落实责任制,注重监督和检查 五、考核程序
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分为述职、民主测评、等级确定和结果反馈等环节。
(一)述职
1、述职准备。中层干部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总结考核期(聘期或年度)的工作,撰写个人总结(要实事求是,客观具体,用实例和数字叙述,力戒空话、套话),并填写考核表。
2、述职方式。二级学院(部)班子成员向学校考核小组和本院(部)全体教职工述职;其他部门负责人向学校考核小组、本部门全体职工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
(二)民主测评 (三)等次确定
1、干部考核分四个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优秀:工作任务完成出色、综合表现优异的。其中,部门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原则上应定为“优秀”。
称职:工作任务完成良好、综合表现良好。 基本称职:基本完成工作任务、综合表现尚可。 不称职: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群众意见较大。 如有与下列否决性指标任何一项相符,考核等次定为“不称职”:
(1)存在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受到追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2)对党的方针政策把握不准,具体工作中做出了与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决策,并造成了严重后果;
(3)不执行学校党政班子和部门会议的决议、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因班子内部严重不团结而造成工作严重损害负有主要责任;
(4)决策严重失误或分管工作存在严重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
2、考核等次的确定。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干部测评结果和部门领导班子工作绩效评估结果,讨论提出初步意见,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四)反馈
考核结果由学校发文公布并及时向本人反馈。 六、考核结果的应用
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和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考核“基本称职”的,本人要查找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由学校党委予以诫勉谈话,限期整改或调整工作岗位。
考核“不称职”的,经过组织考察后,由学校党委根据实际情况责令辞职或给予降职、免职处理。
七、考核的组织领导
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在校党政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八、其他
本办法自2013年起试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以前办法若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