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送及发布制度,实现重大政策和信息资源的公开和交流。建立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协调例会制度,专题研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重大事项,综合协调交通运输规划与各交通专项规划的对接,跟踪和定期调度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环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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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组织实施
对线网功能性强、客流量大、效益好、拉动大的规划项目,加快前期投入,落实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完善项目专家咨询和评估论证制度,推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和社会公示制度,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推行并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在确立同城化合作模式、协调一体化规划与总体规划基础上,昌九两市政府各部门应切实加强规划实施对交通建设项目等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增强规划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分解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做好年度计划,加强重大课题调研,把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各部门、各地区、各领域具体发展政策措施上。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评估制度,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年度分析和中期评估,及时掌握和全面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加强同城化交通发展政策研究,及时分析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规划按照规定程序适时调整。 四、加强资金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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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准确把握国家政策方向,依据促进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等区域发展战略,积极争取国家更多资金支持。按照“统筹规划、多元投资、市场运作、政策配套”思路,扩宽项目融资渠道,通过政府直接投资引导,创新盈利模式,探索以企业为主体、资本为纽带的投融资方式,多渠道吸引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五、保障项目用地
根据项目建设规划方案,在全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上向昌九地区倾斜。支持昌九一体化重大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调度,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附图:1.昌九一体化综合交通规划示意图
2.昌九一体化铁路规划示意图 3.昌九一体化公路、水运规划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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