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A合同段 车站、风井明挖基坑爆破方案
⑴、安全部门根据爆破施工中所有可能发生事故的危险源(点)进行辨识并编制清单,清单注明危险点品的来源、性质、数量、等内容,并将清单提供给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应急救援组。
⑵、物资设备材料员及安全员不定期地对配备的应急救援设备及报警通讯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及日常检查,确保设备完好、随时可用。
⑶、当爆破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或可能产生下列任何事故时,在场人员应及时向应急救援组组长及生产副经理汇报;在紧急情况下在场人员应采取救助、求援、报警上报程序。
⑷、本工程的事故的危险源辨识: ①、人员伤害
②、火灾或因爆破器材爆炸引起的火灾 ③、爆破引起的边坡坍塌
④、飞石造成的设施、设备损坏 ⑤、爆破产生有毒气体产生的中毒; ⑥、空气冲击波、噪音引发的伤害; ⑦、岩溶水突涌的危害。 4、应急救援程序
应急救援组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以下行动: ⑴、撤离、疏散事故可能波及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将事故区域内的危险品、易燃物品及设备等转移至安全区域。
⑵、清理路障,并保持场内外的道路畅通,并在路口为救护车或消防车指示最近的路线;若在夜间应在现场的设置足够的临时照明。
30
徐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A合同段 车站、风井明挖基坑爆破方案
⑶、协助、配合医护人员抢救伤员,将伤员送上救护车;为消防队员指出最近的消防水源。
⑷、协助消防队员灭火,阻止事故蔓延扩大。
⑸、加固有倒塌危险的设施及建筑物,用警戒旗、绳封闭事故可能波及区域,并竖起“此处危险、禁止入内”的警告标志,夜间应使用声光报警设备发出信号;避免无关人员进入此区域。
⑹、根据需要,为在此进行救治、处理事故等人员提供安全防护设备(如橡胶手套、裤子、长靴、防毒面罩、呼吸器等)或工具。
⑺、事故处理结束后,应急救援组对事故区域进行必要的整理,消除事故遗留的材料对人员或环境造成的伤害可能性。项目经理按《事故调查程序》规定,组织或协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调查及处理情况作书面记录备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业主提交事故记录或报告的复印件。
5、确定程序和报警系统
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施工现场值班人员及在场人员立即以电话或手机方式报告项目主要负责人。
⑵、为便于应急指挥和疏散居民,与当地政府、警务等部门建立通讯联络方式。
⑶、紧急情况下直接拨打当地报警电话:110、119、120。 6、应急物资设备
物资设备部储存相应数量的应急救援物资,如铁锹、编织袋、绳索、灭火器等各项应急救援物资。救援物资已满足救援需求为原则。严禁将救援物资挪作他用。
31
徐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A合同段 车站、风井明挖基坑爆破方案
在紧急情况施工现场的车辆、机械均为应急救援设备。 (五)、岩溶水突涌应急预案 (1)、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①、迅速行动、灵活应对。处理事故险情时由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并实施;
②、以人为本。险情处理应首先保证人身安全(包括救护人员和遇险人员);
③、强化防护。迅速疏散无关人员,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2)、岩溶水突涌应急处置
①、开挖场地岩溶裂隙发育,存在断层破碎带、岩溶裂隙涌水,突水突泥等不良地质条件。
爆破作业可能导致岩溶水局部淤积,造成开挖过程中岩溶水突涌。 ②、应急处置措施
a、做好超前地质监测,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隐患,做到防范于未然。 b、当基坑内出现突水时,突水量大于正常抽排水能力时,首先现场值班专职安全员组织作业面施工人员撤离,并随时切断场地的电源,以保证撤离人员和抢险人员的安全,启动基坑内涌水处的备用抽水设施,启动泵站备用水泵,以增大排水能力。
c、当此时仍不能满足排水时,由相关责任人组织尽快启用洞外移动泵站进洞,再次增大排水能力。
d、当基坑内积水继续增长时,由相关责任人组织增设排水管路和移动泵站数量,关闭小型水泵,采用泵站大扬程,大流量水泵直接抽排水。
e、当出现人员伤亡时,迅速启动“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程序和
32
徐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A合同段 车站、风井明挖基坑爆破方案
现场抢救措施。
f、没有人员伤亡,当积水下降时,由技术人员对积水浸泡段、支护进行检查,由相关责任人组织施工队对有裂纹、松动处及时进行处理,避免初期支护因长时间浸泡软化产生脱落伤及作业人员。
(六)、爆破安全监测监控
爆破安全监测监控由监测单位负责,施工设计单位做好配合。 重点监控爆破振动与爆破飞石。 施工单位配合工作:
(1)指定现场工作联络人,协调双方配合工作。 (2)提供开挖爆破施工方案。
(3)至少提前一天告知爆破工作安排,提前6小时通知准确爆破时间。 (4)提供爆破网络图、爆破参数及爆源点坐标,告知最小安全距离。 (5)协助清理监测点上的障碍物,凿平传感器埋设点,测量监测点坐标。
(6)协调现场监测工作和安全警戒,告知警戒区域。 (七)、调查取证及处置
爆破作业前应对施工场地周边200m范围内建构筑物进行调查取证。 1、测量队测量出各建构筑物基点并表注在施工布置图上;
2、安质部对建构筑物拍照留证,并调查出建构筑物结构形式及现处状态;
3、对机构脆弱及结构出现失稳的建构筑物进行标记,在这些建构筑物周边200m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时,应降低炮孔数及单孔装药量,以控制爆破振动对构筑物的影响。
3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