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V谷-广州国际智能科技园项目一期智能化工程
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备案项目编号1223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威谷置业有限公司现对岭南V谷-广州国际智能科技园项目一期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岭南V谷-广州国际智能科技园项目一期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威谷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詹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3
三、建设地点:本项目是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657号的岭南V谷B区(不含B1)和C区。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02886平方米,地上最高25层,地下最深3层。B区(不含B1)包括商业、公寓、办公等多、高层建筑,共有6栋塔楼及2层地下室,其中B3、B5、B6栋为高层办公楼,底部设商业,B2栋为办公式公寓的高层建筑,B4、B7为配套的多层商业建筑,B区地下室2层,主要功能为停车库及设备房。C区为高层办公楼,有C1、C2共2栋塔楼及地下室,地下室3层,主要功能为停车库及设备房。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岭南V谷-广州国际智能科技园项目一期智能化工程,承包人应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全部智能化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各系统的深化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安装、配合相关专业的施工、调试、验收、技术资料提供和技术人员培训及保修等工作),负责向相关部门办理报审报验工作、质监、检验检测机构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及备案。承包内容具体以发包人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变更文件、工程指令和相关招标文件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对工程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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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技术要求及图纸所示,提供包括(但不只限于)下列项目:
(1)本项目所有的智能化各子系统的全部设备材料的供应、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
(2)提供本项目所有的智能化各子系统的软件,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升级等技术服务与支持。
(3)承包人须承诺提供的各类软件必须为已授权的正版软件,所有软件均必须没有使用期限的相关限制,特别是各类系统应用软件;承包人提供的各类软件的使用用户数量均须不少于现有各招标文件相关功能要所必须数量的1.5倍,清单中没有列出的所有操作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冗余备份软硬件、各系统应用软件、接口软件、技术补丁、注册码和加密狗等实现招标和正常使用功能所必须的相关软硬件和数据,承包人必须在投标中全部予以考虑,施工中若发包人没有相关功能数量变更,则承包人须全部免费提供上述软件硬件,且必须保证上述软硬件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关责任。
(4)承包人须承诺在投标时已经仔细阅读招标相关技术文件,充分了解招标内容的各种功能,以及各系统内部,或各系统之间存在的各种定制软件发的数量与内容,并在投标时报价中考虑相关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将无条件并免费完成清单中没有列出的各类第三方软件接口和定制功能开发,且无条件达到招标相关文件中所列明各项功能(含各种需要联动才能实现的功能)。
(5)承包人须承诺已经充分理解招标图纸,并已充分考虑各类通讯信号和供电的电源存在有效传输距离的技术因素和现场环境因素,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将无条件并免费提供、安装和调试完成清单中没有列出的各类信号或电源延长、放大和转换等相关设备,且无条件达达到满足设备及系统正常使用的相关要求。
(6)提供深化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 (7)本项目智能化系统设备的标识标记。
(8)负责智能化系统孔洞和壁坑的所有开凿、修复、防火封堵等工作。 (9)负责本项目智能化系统的培训及维修保养。
(10)协助完成本项目智能化相关系统的报建、报验及备案等相关工作。 (三)、招标控制价:18584117.45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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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年6月9日至2018年7月2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2日9时00分至2018年7月2日10时30分。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7月2日10时30分。 3、开标时间:2018年7月2日10时3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注:(1)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时提供资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费500元/套,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相应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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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项目规模的业绩金额大于或等于12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施工专业承包工程)。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1)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或建筑智能化工程)。
(2)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未提供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网页信息打印页。不提供打印页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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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二)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若资料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企业库内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威谷置业有限公司 电话:020- 81891583 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657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址:)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等。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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