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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主任徇私舞弊帮助他人办理干部录用手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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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主任徇私舞弊帮助他人办理干部录用手续案

犯罪嫌疑人张军宝,男,1971年出生,汉族,大学文化,原系开县人事局办公室主任。

2002年至2003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张军宝徇私舞弊、违法违规操作,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为他人办理干部录用手续,将上述四人从职工身份转为干部身份。具体犯罪事实及经过如下:

2002年,开县林业局职工沈民元欲参加全省公安系统招录林业警察的考试。因参考人员必须具备干部身份,沈找到张军宝,请求为其解决干部身份,张对沈讲国家已明确规定录干手续停止办理,在沈的请求下,张同意尽力帮助,并交给沈一份空白吸收录取干部审批表,并授意其将填表日期提前;沈在填好录干表加盖林业局印章后将录干表交给张,同时给张办理费用1500元,录干手续办好后沈又送给张红金龙香烟二条; 2003年6月,县交通局职工王燕找到张,请其帮忙办理录干手续,张将空白录干审批表交给陈,并授意将填表时间提前,录干手续办好后,陈送给张黄鹤楼香烟(价值230元)一条;

2003年,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汪哈东找到张,称其子是县法院职工,请求帮忙办理录干手续,随后将填好的表格交给张。

张在先后收到以上吸收录用干部审批表后,没有通过正常录干报批程序上报市人事局审批,张明知国家已明文规定停办录干事宜,通过正常录干报批程序无法办理,而是联系人才交流中心的工作人员应某“代办”审批程序,后经市公安局鉴定,四分“吸收录用干部审批表”中批准机关一栏中市人事局印章均为虚假印鉴。 本案中,张军宝的行为已经构成招收公务员徇私舞弊罪,日前已被法院予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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