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总说明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市政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
二、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建设工程劳动定额、湖北省建筑、安装、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的。
三、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定额内。 四、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人工工日:
(1)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按普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2)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的单价取定为:42.00元/工日。 2、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类型,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 (2)机械台班消耗量中包括了机械幅度差。
(3)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价格》(2008年)计取。
五、执行定额计价方法时:
1、本定额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附注等条款注明允许调整、换算着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调整。
2、本定额规定应计取的项目,由于施工单位采取了技术措施,改变了生产工艺又能按工程质量要求完成任务,保证安全操作,其项目仍按本定额计算。
3、山上施工,运输车不能直接到达施工现场而发生的运输,根据发生的数 量另作补充,按实计算。
4、定额中的人工工日及单价,各地不得自行变更。
5、定额中的机械类别、名称、规格型号、机型为统一划分,实际采用机械 与定额不同时,不允许换算。
六、本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
七、沟槽、基坑、石方平基的划分:
建筑、安装、园林工程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沟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且坑底的长与宽之比小于或等于3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市政工程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
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按基坑计算,基坑底面积在150m2以内的执行基坑定额。
石方平基:沟槽、基坑底宽大于3m且底面积大于20m2;顶平面标高不同时,以低边顶平面标高线以上的部分为平基。
八、土壤及岩石分类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土壤分类表 表G1-1 土壤分类 Ⅰ类土 (松软土) Ⅱ类土 (普通土) 1.略有粘性的砂土 2.腐植土及疏松的种植土 3.泥炭 1.潮湿的粘性土或黄土 2.轻盐土和碱土 土 壤 名 称 鉴 别 方 法 用锹,少许用脚蹬或用板锹挖掘 用锹,条锹挖掘,需用脚蹬少许用镐
3.含有建筑材料碎屑、碎石、卵石的堆积土和种植土 Ⅲ类土 (坚土) Ⅳ类土 (砂砾坚土)
1.中等密实粘性土或黄土 2.含有碎石、卵石或建筑材料碎屑的粘性土或黄土 1.坚硬密实的粘性土或黄土 2.含有体积在10%~30%重量在25kg以下碎石、砾石的中等密实粘性土或黄土 3.硬化的重盐土 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 全部用镐、条锄挖掘,少许用撬棍挖掘 岩石分类表(岩石类别分类表按GB50021-2001)
表G1-2 岩 石 类 别 锤击声哑,无回弹,有较深凹极软岩 痕,手可捏碎;浸水后,可捏成团 锤击声哑,无回软 岩 弹,有凹痕,易击碎;浸水后,可掰开 定性鉴定 风化特征 岩石单轴饱和抗压强度(Mpa) 结构构造全部破坏,矿物成分除石英外,大部分风化成土状 结构构造大部分破坏,矿物色泽明显变化,长石、云母等多风化成次生矿物 结构构造部分破坏,矿物色泽较明显变化,裂隙面出现风化矿物或存在风化夹岩 30~15 4.0~2.0 15~5 2.0~0.5 1. 强风化的坚硬岩; 2. 弱风化~强风化的较坚硬岩; 3. 弱风化的较软岩 4. 未风化的泥岩等 1. 强风化的坚硬岩; 2. 弱风化的较坚硬岩; 3. 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砂质泥岩、泥灰岩、泥质砂岩、粉砂岩、页岩等 1. 弱风化的坚硬岩; 结构构造、矿物色泽基本未变,部分裂隙面有铁锰质渲染 60~30 7.0~4.0 2. 未风化~微风化的:熔结凝灰岩、大理岩、板岩、白云岩、石灰岩、钙质胶结的砂岩等 未风化~微风化的: 结构构造未变,岩质新鲜 花岗岩、正长岩、闪长岩、> 60 > 7.0 辉绿岩、玄武岩、安山岩、片麻岩、石英片岩、硅质板岩、石英岩、硅质胶结的砾< 5 < 0.5 1. 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2. 各种半成岩 基岩承载力基本值(Mpa) 代表性岩石 锤击声不清脆,较软岩 无回弹,较易击碎;浸水后,指甲可刻出印痕 锤击声较清脆,有轻微回弹,稍较坚硬岩 震手,较难击碎;浸水后,有轻微吸水反应 锤击声清脆,有回弹,震手,难坚硬岩 击碎;浸水后,大多无吸水反应
岩、石英砂岩、硅质石灰岩等 九、本定额未列的消耗量项目,由各市、县建设工程造价主管机构按照本定额编制原则、方法收集补充,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十、本定额是我省建设工程按定额计价的规范性文件,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编制、修改和翻印。 十一、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土方工程量计算说明
一、本章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工程的土方工程(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了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二、人工挖土方、沟槽、基坑定额深度超过6m,按6m以内的相应项目基价,每加深1 m乘以1.25;(如7m以内采用6m以内的项目基价乘系数1.25;8m以内采用7m以内的项目基价乘系数1.25,以此类推)。
三、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含水率≥25%为湿土,如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18。若含水率>40%时,另行计算。
四、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按措施项目计算。
五、本定额未包括工作面以外运输路面维修、养护、城区环保清洁费、挖方、填方区的障碍清理、铲草皮、挖淤泥、堰塘排水等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六、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系数1.2。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七、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0。 八、场地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九、挖土中遇含碎、砾石体积为31%~50%的密实粘性土或黄土时,按挖四类土相应项目基价乘以1.43。碎、砾石含量超过50%时,另行处理。
十、挖土中因非施工方责任发生塌方时,除一、二类土外,三、四类土壤按降低一级土类别执行,第九条所列土壤按四类土执行,工程量均以塌方数量为准。
十一、竖井挖土方,指在土质遂道的竖井挖土方。
十二、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分别计算机械和人工挖土工程量。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系数2.0)。
十三、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十四、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十五、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乘2.5, 机械乘系数1.5。
十六、0.2m3抓斗挖土机挖土、淤泥、流砂,按0.5m3抓铲挖掘机挖土、淤泥、流砂定额消耗量乘以系数2.5计算。
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虚方体积、夯实体积和松填体积必须折算成天然密实体积时,可按表G1-3所列数值换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 表G1-3
虚方体积 1.00 1.30 1.50 1.20
2、建筑物挖土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3、土方工程量按图示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4、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规定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清理厚度为30cm内,废土运距按30m计算。 5、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挖前的堤坡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6、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方工程量:排水管道按2.5%;排水箱涵不增加;给水管道按1.5%。
7、竖井挖土方按设计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竖井高度以m3计算,其竖井高度指实际自然地面标高至竖井底板下表面标高之差计算。
二、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沟槽、基坑加宽工作面,放坡系数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无明确规定时按表G1-4、 G1-5 、G1-6规定计算
放 坡 系 数 表G1-4
机 械 挖 土 土壤类别 放坡起点(m) 人工挖土 在坑内作业 一、二类土 三 类 土 四 类 土
2、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挡土土板按各专业施工技术措施项目中相应子目计算。凡放坡部分不得再计算挡土板,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3、基础、构筑物施工所需工作面按表G1-5规定计算。
基础、构筑物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表G1-5
1.20 1.50 2.00 l:0.50 l:0.33 1:0.25 1:0.33 1:0.25 l:0.10 在坑上作业 1:0.75 1:0.67 1:0.33 天然密实度体积 0.77 1.00 1.15 0.92 夯实后体积 0.67 0.87 1.00 0.80 松填体积 0.83 1.08 1.2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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