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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问题汇总及专业答疑: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7/23 21:52:32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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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拿到新房钥匙后,房证何时可以办下来?

答:房产证的办理期限,买卖双方可以在购房合同上明确约定。如果购房合同上未约定房产证办理期限,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另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问: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办?

答:购房合同丢失的,如未向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当事人可前往有资质的打印点重新打印;如已向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当事人需前往登记部门办结该文号后方可打印。

问:退休了能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答: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离退休证明、原单位出具收入证明,证明在职期间缴存过住房公积金及其他贷款所需资料。

问:如何能成为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人?

答:公积金贷款的“共同还款人”必须本身也有公积金贷款资格。这里说的“共同还款人”与商业贷款有所不同,其实就是你俩的公积金余额加起来再乘以1.5倍,可以贷的比一个人贷的数目多。如果你没有缴纳公积金或者还没有达到贷款资格,那只能通过组合贷款的方式,在商业贷款部分成为你老公的共同还款人。 问:《房地产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有什么不同?

答:现在颁发的《房地产证》是由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合二为一,统一制作的房地产产权凭证,两者主要区别是《房地产证》同时记载有土地资料和房屋资料,是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统一进行登记。而原《房屋所有权证》则没有记载土地使用权状况。

问:哪些机关有权要求登记机关强制转移房屋产权?

答: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刑事上的罪与非罪、民事上的是非曲直,要通过人民法院的判决来确定。仲裁委员会虽然也可以对纠纷进行仲裁,但是要由人民法院来执行。

因此,只有人民法院有权要求登记机关强制转移房屋产权。

问:小区保安的职责范围是什么?

答:具体内容由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一般情况下,保安的基本职责是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业

主人身和财产安全。

问:购房者迟迟拿不到房证怎么办?

答: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的情况目前并不鲜见。如果开发商的大产权证办不下来,也就无法办理产权分割,购房业主的小产权证自然是遥遥无期了。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因为开发商的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证,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问:重庆房、地产证是二证合一吗?

答:是的“两证合一”从2004年12月1日起在重庆全面推行。《条例》明确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两个本”将变为《房地产权证》“一个本。”

问:已按揭房贷的优惠利率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终止吗?

答:当然是会浮动的了,只要央行统一调整利率,那么次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利率计算

问:维修基金有使用年限吗?

答:没有。维修基金是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

问:房屋赠与及收费如何办理?

答:可以通过公证处进行公证,但同时应得到出租房屋的单位同意。应提供房屋承租证明和单位证明,及公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具体收费请向当地公证处咨询。

问:大连首家取消二手房营业税优惠内容是什么? 答:大连市地税局2009年12月8日发布消息称,大连市二手房税收优惠政策将于今年年底如期终止,对不足5年的二手房转让恢复征收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核定税率下调为1%。

问:房产中的开发商和发展商有什么区别?

答:开发商指项目开发的实际运营的一方,发展商是指为开发项目提供资金的一方。举例子说就是,甲给乙1000万去做项目开发,甲就是发展商,乙就是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一般是与开发商签。

问:什么样的房子最保值?

答:地段是决定一个房子升值空间的最重要因素,通常是在中心区,教育资源丰富的片区,交通便利的地区,拥有稀缺资源的楼盘,还有一个决定房子保值程度的是开发商的品牌,有

名的、大的开发商的房子相比小的、无名的开发商要更保值一些。

问:只交了首付款的房子是否能出让(还没有房产证)?

答:如属商品房可以通过预售转让程序转让,但如非商品房,则必须取得产权证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问:绿化面积缩水了,怎么办?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即我们通常所称的楼书)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问题中,售楼广告中明确说明小区内的绿化面积有8000平方米,该说明的内容应是具体明确的,小区竣工后经验收绿化面积仅有3000平方米,差距明显。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小区绿化面积对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开发商的售楼广告就应构成要约,即使未作为合同附件,也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实际交付与该广告内容不符的,购买人可以据此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问:移居港澳后房产证资料如何变更?

答:移居港澳取得港澳身份的,而房地产证以原国内身份证明登记的,应提交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出具的身份或身份变更事项的见证书,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变更证明书,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身份或身份变更事项的公证书等资料前往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问: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拥有哪些权利?

答: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 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问: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拥有哪些权利?

答: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 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问:房产证遗失该怎么办?

答: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遗失或灭失,房地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房地产登记册查阅证明(原件); (四)地籍图(原件二份); (五)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

登记机构应当在受理后的7日内核查房地产登记册,申请人是房地产登记册记载的房地产权利人的,书面通知申请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补发的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应当注明“补发”字样。自补发之日起,原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作废。

产权人因灭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房地产权证书,由登记机构向申请人收取产权证工本费。

问:二手房交易可否由代理人办理?

答:这样做有一定的风险,授权书是否经过公证应当到核发公证授权书的公证处进行核实,你可以选择待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后再付房款的方式进行交易以保护你的财产,还有就是要把买卖合同一定要签订的严密些,需要卖方保证此房屋无产权纠纷等。

问:办理了退房手续,可以自己退契税和维修基金吗?

答:可以自己去办理退维修基金、契税。

退维修基金步骤:

1、持退房手续、维修基金收款收据到所在区房产局小区办,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2、开发商或物业需要出具退款的红字收据。

3、持上述手续,到所在区房产局的小区办理审核。

4、持上述手续,到市房地产大厦(金厦广场)5楼,办理审批,工作日:3天。一般将退款打到指银行帐户中。

办理退回契税步骤:

1、到所在区的房产局契税窗口,提出申请。一般需要提供交纳契税的完税凭证、房证、契证。

2、经审核通过后,办理退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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