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发展建设与古建筑(古街区)保护
摘要:在城市的发展建设过程中,古建筑作为其标志为其增添文化内涵和历史底蕴,为城市的开发注入重要的力量;另一方面,由于资源的争夺,古建筑的保护与城市的发展建设存在尖锐的矛盾,这在人口众多的中国显得更加明显。在城市发展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古建筑的损毁也显得格外引人注目。本文在参阅了许多论文后,发现许多学者提出的古建筑保护方案是纯粹的保护,并不具有多少实用参考价值,故提出“以人为核心”的城市建设方案来调和城市建设与古建筑保护之间的矛盾。 关键字:城市建设;古建筑;保护原则
1.警惕纯粹的古建筑保护
著名建筑师黑川纪章曾讲过:“建筑是本历史书.在城市中漫步,应该能够阅读它,阅读它的历史、它的韵味。把历史文化遗留下来,古代建筑遗留下来,才便于阅读这个城市。如果旧建筑、老建筑都拆光了,那我们就读不懂了,这座城市也就索然无味了[1]。”对于一座城市来讲。文化遗产就是自己的品牌和个性,就是财富,是创造与建设现代特色城市的基础。西安的古城墙日夜熏陶着西安百姓,北京的胡同让老北京的生活充满人情味儿。
为此,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每出现一处古建筑被推倒重建新建筑时,总有一批文人学者到政府请愿,例如北京的八道湾,例如济南的万竹园,例如大连的凤鸣路[2]。再者,许多学者在提出保护古建筑时,丝毫不怀疑保护的价值。比如有学者提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地区的古居民建筑的内部设施不能赶上现代化生活水平的标准。人们为了跟上时代的步伐,经常对古建筑进行彻底翻新,这在中国是古居民建筑被破坏的最常见现象[3]。”实际上,大连凤鸣路的日式建筑虽然有一定规模,但是在大连的其他地区相对普遍,且较之旅顺其时代特征更明显,如果为了保护重复且低质的建筑而放弃那么大的社会利益,则正是不辨是非黑白,不顾人的利益,这是不合理的。
因此,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应当遵守统筹兼顾、综合部署的基本原则,应当“以人为核心”调和矛盾,权衡利益。
2.统筹兼顾,综合部署
所谓的“古建筑”,泛指现存的各类有历史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街区、村落、城市的旧城区乃至整座古城[4]。一座城市各个时期的建筑,像一部史书,一卷档案,记录着一个城市的沧桑岁月。惟有完整地保留了那些标志当时文化和科技水准,或者具有特殊人文意义的古建筑,才会使一个城市的历史绵延不绝,也才会使一个城市永远焕发着悠久的魅力和光彩[4]。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城市在发展,古建筑成了城市发展中不可逾越的障碍。因此,若要
正确地对待城市发展与古建筑保护之间的关系,首先要明确两者之间的矛盾,要了解为什么要保护古建筑,保护古建筑内在还是外在的东西,才能明白该如何在古建筑与城市资源间取舍。
表2.1 不同文化背景对待古建筑与城市建设的态度
文化背景
维持记忆的方式 对古建筑保护的
理解
西方
依靠物质
强调不拆毁古建并保存建筑构件,不在意建筑的风貌已改变
日本
不靠建筑 不在意重建
新建筑维持时间相对较短
不追求光鲜的建筑外表,看重的是整个城市的活
力 建筑更新速度快,城市的变化也十分迅速
中国
重视精神存留
基本没有留下来的地标建筑
在鱼与熊掌舍而其谁的问题上,不仅仅是中国,对世界各个国家来说也是一个难题。表2.1[5]阐明了不同文化背景下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对待古建筑的态度。从表中可以看出,由于文化背景的不同,不同国家间对待古建筑的态度相去十万八千里,尤其是日本。由于日本灾害频发,经常重建,形成了根深蒂固的思维方式,建造时就做好了被毁坏的准备,丝毫不畏惧重建,甚至对于重建还有一些期盼。这给新科技和时尚带来了可能性,也是日本成为科技和时尚前沿的重要因素[6]。这便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对待古建筑的保护问题,应该灵活应对,在能力所在范围内尽最大可能保留住古建筑的价值。
因此,本文认为纯粹的古建筑保护的思想是不切实际的。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需要清晰地认识到,城市发展和古建筑的保护都是为了推进人类文明,而这一切应当以人的利益作为衡量的标准。在城市建设的过程,应当遵守以下几点原则:
(1) 以人为核心,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神圣不可侵犯;
(2) 综合评估古建筑的价值,在能力有限时有限保护价值高的古建筑;
(3) 从全局的角度审度,在保护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对相同风格的古建筑作适当舍弃
以保障城市基本的发展需求;
(4) 节约城市资源,对不同价值的古建筑采用不同的保护策略;
不断地尝试新的
建筑
西湖雷峰塔等 伊势神宫 帕提农神庙、万神庙、古罗马斗兽场等等
城市规划
典例
3.实现发展与保护兼顾的关键因素
在“以人为核心”的思想基础上,以发展的观点对待古建筑是调和古建筑保护与城市发展的标准。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应当充分权衡以下事项:
(1) 从矛盾出发,正视矛盾
总的来说就是城市发展与古建筑间资源争夺的矛盾。矛盾大致可以分成三类: ①现代生活节奏与古建筑的矛盾,例如现行的消防规范对于古建筑的保护就不适用,以及电力设施的设备如何安装,放置才能不影响整个古建筑的外观立面,都是保护古建筑时需要考虑的问题[7];
②现代城市的发展与古建筑的矛盾。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是过去古代社会是无法比及的,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城市化的进程,在经济还不发达的中国,现在的投资大都投入到经济建设中去。但是古建筑的保护是需要强大的经济基础作为后盾的。只有处理好这个矛盾,才能处理好城市建设与古建筑保护之间的矛盾[7]。
③人口增长与古建筑的矛盾。一方面是人口的增长,另一方面也是城市化的进程带来大量的人口涌进城市,这些都使城市的人均居住面积大大的紧缩[8]。
以上是城市发展与古建筑保护间的主要矛盾,唯有将常见的矛盾明晰,并且量化标准,给出严格的调和方案,才能使矛盾发生是有法可依,有据可依。也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地实现矛盾真实地调和。
(2) 建立专业的审核机构和完善的审核流程
建立专业的审核机构和审核流程,是为了使整个评审过程公开化、公正化,使得古建筑的保护可以在百姓的监督下进行。同时为了使得审核过程有效,必须建立古建筑的价值进行评估分类标准。 (3) 保护与利用并行
保护过程与利用过程是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的关系。当古建筑不要求所有建筑构件的完整性时,可以考虑再不损坏的情况下适当地开发古建筑的价值,实现古建筑价值的重生。 总的来说,确定这些注意事项是为了保证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古建筑保护问题时能有一个清晰的依据,并且保证处理方案是以人为核心而不是盲目的保护古建筑,以达到调和两者矛盾的目的。
4.总结
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中国,在城市建设过程经常遇到与古建筑保护相关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人为核心”的古建筑保护思想,强烈反对盲目的保护古建筑。在对待保护古建筑的问题上,应当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发展的眼光综合解决问题。实际上,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的古建筑保护是大不相同的。对于物质保存和精神保存也没有绝对的界限。例如罗马的陵墓,虽然遗存下来了,人们也能感受到那种纪念的气氛,但是在祭祀谁?他做过什么?这些问题却很少有人回答得出来。有时,保存的只是一种类似“基因”的感觉。例如,单独看一对父子的眼睛、鼻子等等,可能不会发现太多的一致性,然而,当它们组合后,却能明显地看出他们是父子。这就类似于建筑“形制”的延续,一种风格的建筑,不一定必须完整地恪守固定的比例、尺度和做法,但是却很轻易地看出风格上的差异。因此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遇到古建筑保护问题时,更应该灵活对待。
参考文献
[1] 黄禹康.关于城市发展与古建筑保护的调查与思考[J]. 每月观察,2004,6:14-16. [2] 耿晓星. 关于古建筑保护问题的两难[J]. 世界家苑,2011,10(288).
[3] 王洲,潘可馨.中国古建筑保护的发展与对策浅析[J]. 科教导刊,2011,:245-246. [4] 黄禹康.现代城市档案与古建筑保护[J]. 档案与社会,2005,4:38-41.
[6] 原满. 浅谈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古建筑传承及城市发展[C].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2012. [7] 冶飞.如何解决现代社会发展古建筑保护之间的矛盾[J]. 新疆文物古迹保护中心,2011,35,3:94-96.
[8] 王晶晶. 小议我国古建筑保护[J]. 建筑与发展,201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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