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练习参考答案
1.某生产性居民企业2015年度实现会计利润总额100万元。当年“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了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向东北灾区捐赠支出15万元;企业直接向海啸灾区捐赠支出5万元;通过四川当地某关联企业向灾区捐赠支出5万元。假设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该企业上年度发生了亏损10万元,按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弥补。该企业2015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多少万元? 【解】:
公益捐赠的扣除限额=利润总额×12%=100×12%=12(万元),公益性捐赠实际发生额为15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公益捐赠为12万元,纳税调增额=15-12=3(万元)。
直接捐赠和通过其他企业的捐赠不能税前扣除,也应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2015年该居民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00+3+5+5-10)×25%=25.75(万元)。
2.2015年某居民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应税收入总额120万元,成本费用总额127.5万元,全年亏损7.5万元。经税务机关检查,成本费用总额核算准确,但收入总额不能确定。税务机关对该企业采取核定征收办法,应税所得率为25%,2015年度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多少万元? 【解】:
由于该居民企业申报的成本费用总额核算准确而收入总额不确定,因此 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127.5÷(1-25%)×25%=42.5(万元),
该居民企业2015年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
=42.5×25%=10.63(万元)。
3.2015年某居民企业购买环保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用于生产经营,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金额11.7万元。已知该企业2013年亏损40万元,2014年盈利20万元。2015年度经审核的未弥补亏损前应纳税所得额为60万元。2015年度该企业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多少万元? 【解】:
本题考核亏损弥补、税收优惠、税额计算三个方面。 当年应纳所得税额=[60-(40-20)]×25%=10(万元); 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0-11.7×10%=8.83(万元)。
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第34条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企业所得税法第34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4. A创业投资企业2015年1月1日向乙企业(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1000万元,股权持有到2016年12月31日。2016年A企业实现利润总额800万元,其中取得被投资企业分得的股息、红利3000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60万元,已经计入管理费用。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试计算A企业2016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解】
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3000×5‰=15(万元)<60×60%=36(万元),所以税前只能扣除15万元,应纳税调增=60-15=45(万元)。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A企业2016年应纳企业所得税=(800+45-1000×70%)×25%=36.25(万元)。
5.某企业2013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外,该企业分别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我国与A、B两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A国分支机构分回的税后利润为40万元,A国税率为20%;在B国的分支机构分回的税后利润为21万元,在B国已缴纳所得税9万元。假设该企业在A、B两国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按A、B两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致。 要求:计算该企业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解】
(1)来源于A国的应纳税所得额=40/(1-20%)=50(万元) 来源于B国的应纳税所得额=21+9=30(万元)
该企业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 (2)A、B两国的扣除限额
A国扣除限额=50×25%=12.5(万元) B国扣除限额=30×25%=7.5(万元)
在A国已经缴纳所得税=50×20%=10万元,低于扣除限额12.5万元,可全额扣除。 在B国缴纳的所得税为9万元,高于扣除限额7.5万元,其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1.5万元当年不能扣除,但可以用以后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补扣期限最长不能超过5年。
(3)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所得税=(100+50+30)×25%-10-7.5=27.5(万元)。
6.某居民企业2006年至2013年应纳税所得额如下表:
该企业2006年至2013年共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多少万元? 【解】
2006年亏损60万元,亏损弥补期从2007年至2011年,亏损于2009年弥补完毕;2008年亏损弥补期从2009年至2013年,2009年的盈利40万元先弥补2006年的剩余亏损20万元,余额20万元弥补2008年亏损,2010年弥补20万元,余下的40万元用2011年所得弥补,2011年所得补亏后为20万元。
2006年至2013年共计应纳企业所得税=[(60-40)+100+120]×25%=60(万元)。
7.某市一家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3月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收入600万元; (2)转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70万元;
(3)运输部取得不含税运费收入20万元; (4)招待所取得营业收入24万元; (5)接受原材料捐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金额5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8.5万元;
(6)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
(7)购进原材料共计3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51万元;支付购料运输费用共计23万元(不含税),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求: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税费合计数。 【解】
(1)应缴纳的增值税=600×17%+20×11%-8.5-51-23×11%=42.17(万元) (2)应缴纳的营业税=24×5%=1.2(万元) (3) 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42.17+1.2)×(7%+3%+2%)=5.20(万元)
(4)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税费合计=1.2+5.20=6.40(万元)。
8. (1)某企业2013年4月1日向银行借款50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当月开始建造),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6%,当年向银行支付了3个季度的借款利息22.5万元,该厂房于当年10月31日竣工结算并投入使用,计算该企业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时,税前可直接扣除的利息费用为多少万元?
(2)若该企业是向非金融机构借款50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当月开始建造),借款期限1年,当年支付了3个季度的借款利息33.75万元,该厂房于当年10月31日竣工结算并投入使用,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为6%,计算该企业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利息支出形成的纳税调整增加额多少万元?
(3)若该企业是向非金融机构借款50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当月开始建造),借款期限1年,当年支付了3个季度的借款利息33.75万元全部计入财务费用,该厂房于当年10月31日竣工结算并投入使用,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为6%,计算该企业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利息支出形成的纳税调整增加额多少万元? 【解】
(1)税前可扣除的利息费用=22.5÷9×2=5(万元)
【提示】固定资产建造期间发生的利息,应予以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利息,可计入当期损益,在发生当期扣除。 (2)税前可扣除的利息费用=500×6%÷12×2=5(万元) 企业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33.75÷9×2=7.5(万元) 利息支出形成的纳税调整增加额=7.5-5=2.5(万元)。 (3)税前可扣除的利息费用=500×6%÷12×2=5(万元) 企业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33.75÷9×2=7.5(万元)
利息支出形成的纳税调整增加额=33.75-5=28.75(万元) 即:
会计处理不正确形成纳税调整增加额=33.75÷9×7=26.25(万元)(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应资本化)
税会差异形成的纳税调整=7.5-5=2.5(万元) 【提示】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财务处理为基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若企业会计处理错误,应将其调整后计税。
9.(1)某服装厂2013年销售服装取得收入3000万元,发生现金折扣100万元;转让技术使用权取得收入200万元;发生广告费支出500万元,业务宣传费支出40万元。该企业2013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纳税调整金额为多少?
(2)若本年销售费用共计2500万元,则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销售费用是多少?
(3)若该企业2014年销售货物取得收入50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2500万元,其中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600万元,本年利润800万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①该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②该企业2014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形成的纳税调整。 ③该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销售费用。 ④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 【解】
(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3000+200)×15%=480(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实际发生额=500+40=540(万元) 超标准金额=540-480=60(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
(2)若本年销售费用共计2500万元,则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销售费用=2500-60=2440(万元)。
【提示】超标的广宣费可以跨年结转
结转年度可扣除的广宣费=本年发生数+结转数≤标准数
超标的广宣费不仅影响发生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也影响结转年度所得额。 (3)
①2014年该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5000×15%=750(万元)。
实际发生数60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另外,将上年结转未扣除的60万元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在本年扣除。
本年可以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600+60=660(万元)。 ②2014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形成的纳税调整减少额60万元。 ③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销售费用=2500+60=2560(万元)。 ④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800-60)×25%=185(万元)。
10.假定某企业(位于市区)2013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0万元,与收入配比的成本2100万元,全年发生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共计600万元,以成本为45万元、公允价60万元的自产产品进行公益性捐赠。该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13年度该企业应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解】
企业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公益性捐赠支出=45+60×17%=55.2(万元) 会计利润=3000+20+40-2100-600-55.2=304.8(万元) 捐赠扣除限额=304.8×12%=36.58(万元)<55.2万元 视同销售所得=60-45-60×17%×(7%+3%)=13.98(万元) 公益性捐赠超标调增=55.2-36.58=18.62(万元) 国债利息免税,纳税调减,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4.8-20+18.62)+13.98]×25% =79.35(万元)。
11.某居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6年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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