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应该树立正确的感情观和提高自己的警惕性,不能使自己拜倒于石榴裙下,不能贪色、好色、沉湎于美色,不能搞权色交易,真正地拥有高的精神境界,真正地为人民掌好权。
3. 要公正无私,不为亲情所扰。
有一个成语叫做“一人成仙,鸡犬升天”,说的是一个人荣耀了,周围的人和事也跟着荣耀了。这是对古代官场的一种辛辣的讽刺,同时这也作为封建思想残余延续至今。我们的青年干部经国家的培养,走上干部的工作岗位为人民掌权,为人民谋利益,家人感到自豪这无可厚非。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从此以后这个青年干部便可以通过自己的职权为其小家谋利益了,他的家人也便有了特权。青年干部必须处理好“国计”与“家财”之间的关系,做到先大家后小家,必须对家人说清楚自己是为国家为人民服务的,家人不能以此来谋小家之利,不能搞特权。我相信广大青年干部的家人、亲戚是深明大义的,我们的青年干部也会妥善处理好这方面的关系的。
三、保持清醒头脑,增强法制意识。
青年干部廉洁自律需要广大青年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思想不放松,精神不懈怠,按原则办事,依法行政、作为,始终想到的是为民掌权,为民谋利。确切来说应做好以下几方面。
1.认识到腐败的危害性,高举廉政之旗。
腐败是社会发展中的畸形现象,是一个怪胎,是历来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有良知的官员士大夫所痛恨的。青年干部应认识到腐
败不仅害国害民不浅,同时也会深深伤及甚至毁了自己的家庭。腐败必然延误国家的发展,造成国家的损失。历史上国家的灭亡和王朝的更替大都是因为腐败引起的。腐败的官员虽可得到一时的荣光,但终究要身败名裂、遗臭万年的。政治清明,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是以腐败的绝迹或微乎其微的存在为前提的。作为新时期的青年干部已经担当起建设我们国家、发展我们国家的历史重任,必须廉洁自律,一心为公为民,同时腐败现象作坚决的斗争,使廉政之旗高高飘扬。
2.正确处理大与小、得与失、行与知的关系。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事实上大善是由小善逐步积累而成,大恶也是由小恶发展而来的。青年干部往往有眼高手低的缺点,有不注意小问题、小细节、小事的不足,以为小事不足以为民谋福利,收小礼品、小额人民币不足以坏形象、坏品质,然这样长久发展下去的结果是大事也会当小事来看,大礼品、大数额人民币也会当成小礼品、小额人民币,腐败、变质也就开始了。所以青年干部还是把眼放低一些好,小事不小,小恶不小,防微杜渐,力保不变质、不腐化。
“患得患失”往往也是导致腐败的原因。青年干部往往是志向远大,想到一些更重要的岗位上去为人民服务。这种想法是没有错的,但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无所不用其极,就变的大有问题了。其实在每一个岗位做好了都是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是最公正无私的了,你能尽心为他们服务、谋利益,他们就会给你
应有的回报,你若通过不正常的途径到达一定岗位,即使再高,他们也会把你拉下马。因此青年干部还是要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一步一个脚印。
行与知不协调甚至相违背同样也会导致腐败。我们强调行与知要统一、要协调,知是行的先导,行是知的归宿。青年干部大都实际经验不足,但都有一定理论知识,如何做好行与知统一显得更加重要。青年干部不能本本主义,一切从理论出发,应与实际结合,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也不能一发现理论和实际有冲突就弃而不用。我认为理论知识要用实践来充实,而实践也要以理论为指导。这样行知统一,实事求是,必然产生很大的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而腐败歪风也自会微而绝之。
3.坚持原则,尊重法律。
我们一些干部的腐化堕落与其原则性的丧失,无视党纪国法政令是分不开的。青年干部工作伊始,更应养成坚持原则不让步,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按章办事,依法作为的工作作风和习惯,从而受益终身。原则是我们党和国家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最根本的规范,法律是对人们的最基本的要求。作为一个干部的青年不仅要坚持、执行相关原则和法律,更应成为坚持和执行的模范。凡是玩火者必自焚,破坏、践踏原则和法律的必反受其累。我想我们的青年干部会做好的,必不会让人民失望的。
现在我们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全国人民积极性很高,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这种积极性十分重要。我相信,只
要我们的干部能够廉洁自律,这种积极性一定能发挥好;对于青年干部而言,不仅能引导、保护好、发挥好这积极性,还会使自己健康成长,为国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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