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盛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生产部车间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产品质量、促进本公司的持续发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定制以下管理制度。 一.上下班制度:
1.根据公司《员工守则》的时间规定进行上/下班刷卡,每周一早上要提前10分钟到车间开周会。 2.生产车间工作人员必须将工衣、厂证穿戴整齐(不可穿短裤/裙),在保安处刷卡后方可进入。 3.早上上班前早会及各拉线早会要准时开,点名未到人员考勤视迟到处理。
4.车间人员进入车间前必须穿工衣将手机、香烟、打火机等私物锁入私品柜,换好工鞋后进入车间。 5.员工每天要配合管理人员和品质人员做好静电带、电批、烙铁的测试工作。
6.遇需加班时,全体员工应全力配合达成生产目标,不可编造任何理由逃避、拒绝加班。
7.员工在上班时间内需离岗时,必须向拉长报告,经同意后持“离岗证”方可离岗,但每次离岗时间不得超过 5分钟(特殊情况事先向拉长申报)。
8.员工在上班的中休时间段不得随意离开生产车间、大声嬉戏、追逐打闹等不利公司形象和影响纪律的事情。 9.员工长时间离开工作岗位时,拉长应将日光灯、电扇、仪器、机电设备等电源关掉(下班时应关门窗)。 10.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各工序物料一定要定点、定量、定位,产品要轻拿轻放,必须按标准要求进行作业。 11.在工作场所员工不得随意将良品、不良品、垃圾等乱丢乱放。必须按拉长要求区分放置,使其整齐划一。 12.员工在上班时不得玩手机、抽烟、聊天,不允许发生争吵、打架斗殴等事件,否则视情节给其不同处罚。 13.员工在生产作业时必须按《作业指导书》或PE的要求作业,对人为造成的不良和损失,严格给予处罚。 14.员工在作业时要保持机器、台面清洁,不得在工作台面上放置任何与工作无关的工具、杂物或私人物品。 15.测试人员不得在工作台或报表上乱写乱画,要积极协助拉长做好生产工作,提升个人管理及技术水平。 16.车间人员不得将生产物料和产品当玩物取乐或毁坏公司物品,不得以产品为发泄对象,违者必须须照价赔偿,
并视其情节予以处分。
17.员工在生产作业时必须严格服从拉长或主管的工作安排、协调,不得顶撞推诿或蓄意发泄、怠慢应付。 18.员工要妥善保管工具,非正常损坏及丢失工具者,按公司有关规定除照价赔偿外另给予处分。 19.下班按拉长指示提前整理、清洁工位,待铃响后方可离开岗位按秩序打卡下班,否则按早退处理。 20.车间人员要时刻保持台面干净整洁,不得赤脚、趴睡台面、私自开窗等有损公司形象和作业环境的事情。 二.物料管理制度
1.领料人员根据PMC生产计划凭有效的《套料限额卡》提前一天到仓库领取套料。 2.对领取的物料进行数量、品质状态的仔细确认,并分类摆放在指定的区域。
3.对领取的贵重物料应及时锁入柜中,投产是根据生产半日需求进行量化投入,拉尾定时清点。
4.做好日常生产物料、辅料、成品进出库的各种帐表,并定期的盘点,务必做到帐物一致。 5.管理人员做好订单的清尾工作,包括及时准确的做好盘点和评估工作并及时的退料和补料。 6.订单清尾后,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对成品入库、剩余好料回仓、坏料退料/报废处理,不得拖拉。 三.工装夹具、设备仪器管理制度
1.拉线管理人员必须提前一天把生产所需的工装夹具、设备仪器向工程、品质领取,并连接试用好。
2.对现有的工具进行登记分配,领用人员必须在个人账目上签名确认并妥善保管及维护,离职退还。 3.管理人员必须定期的对工装夹具、设备仪器进行保养,订单生产完成后及时清点退还管理部门 。 5.使用工装夹具、设备仪器一定要严格遵照产品使用说明,对贵重和精密的工具仪器要指定专人使用。 6.正常使用的工装夹具、设备仪器有损坏的要及时报退管理部门,人为/蓄意损坏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奖励制度
1.奖励范畴:凡维护公司形象,有益于公司和生产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奖励。
2.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不计得失的优秀工作表现。 3.面对不良行为和作风,敢于抵制,敢说真话,维护生产队伍安定团结和公司利益的优秀表现. 4.按公司领导安排执行重要工作及时、有效完成者,促进公司效率、品质水平提高的优秀工作表现。 5.书面提出建议方案采纳,有利公司发展、促成生产技术革新、品质及效率提升、等有显著成效。 6.为维护员工安全,保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勇于奉献、不怕吃苦的优秀工作表现。 7.快速响应公司的高层先进的管理政策,积极行动并带动员工士气的优秀表现。 8.在工作中不断学习进取,不怕吃苦并能帮助他人学习、提升能力的优秀表现。 9.在工作或生活上主动关心帮助新同事快速适应公司环境、成长的优秀表现
10.工作表现优秀并主动请教学习其它岗位或管理知识在生产部全能工培训中能快速成长并表现优秀的 11.重大功绩,有突出表现,经认定属实。
12.表现优秀的先进者及其它属于表扬范畴内的其它事宜。 五.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日期起执行。
总经理批准:
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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