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一、 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的附注作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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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局势看,为了充分尊重第一线的劳动者的劳动成果,把工资征税起点定在5000元以上比较合理!那么些年薪在几十万、几百万的人应该多征税!当年毛泽东的工资总没超出500元,一般的二级工也有32。5元!那时的最大差距没超出20倍?!现在随便一个当官的和一般劳动者相比,差距都是上百倍、上千百万倍!还不说他们那么些见不得人的灰色收入、黑色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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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第九条中的“七日内”修改为“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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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修改为: 级数 1 2 3 4 5 6 7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1500元的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税率(%) 5 10 20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30 35 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0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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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起征点真的不是重要的了,那个九级税率表改为七级里面有陷井,它将15%的税率取消了,变为20%的税率,从目前看大部分人达不到20%的税率,几乎都落在10%的那个区间,可是二三年后随着通货膨胀的拉高,大部分的P民又要多缴税了,而且几乎会把前二年因起征点提高少缴的税都补回去.
四、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修改为: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1
不超过15000元的
税率(%) 5
2 3 4 5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10 20 30 35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本修正案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本修正案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条文修正前后对照表及草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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