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工作责任心,减少质量损失,实现有效劳动和长效管理,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产品质量管理包括质量考核条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质量信息管理制度等。
第二章:质量考核处理条例 第三条
凡产品出厂前,因设计、计划、投料、加工而造成返修、报废的损失费用由所在部门承担;凡是内外部质量损失,部门领导在收到质量通报后必须落实责任者,并于三日内将落实结果书面送交质保部,否则,部门主要领导人负管理责任。 第四条
加强序交检合格率的控制: 项号 考核内容 1 2 考核指标 考核权重 每降低0.3%,记扣责任部门200元。 外协厂无偿返修或退货,损失按原合同金额计扣 -1-
序交检合格率 99.3% 外协件、采购,100% 责任 3 4 错、漏检 让步单处理 次 次 50元/次 让步单尚未同意之前而流入下道工序则扣责任者50元。 5 工序检验控制 次 零件完工后不经检验确认流入下道工序,则扣责任者50元。 6 文件管理 次 擅自更改技术条件、不合格品通知单、工序周转单、检验记录、入库单等质量技术文件,给予责任人100~200元罚款,部门领导100元。 7 错漏下发零件次 目录、材料、生产准备计划 扣责任部门100~200元,责任部门对责任人的处理上报质检部和综合管理办公室。 8 产品包装 次 用户反映无装箱单或漏发件扣责任者和检验员100~200元(各承担50%) 9 现场质量问题次 反馈 反映质量问题不清晰,给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计扣责任人100元/次。 10 外协和采购 次 外协、采购必须在公司确定的供应商运作,遇特殊情况,需另寻供应商(含价格)必须按程序进行评定批准,否则计扣责任人每次100元。 -2-
11 外协和采购 次 凡是外协、采购物资进厂不报检,私自投产,一经发现扣责任者每次200元。 12 外协和采购 次 凡是外协、采购物资回厂后因质量问题影响公司生产进度和造成重大损失,扣责任人100~200元。 13 外协和采购 次 外协、采购回厂物资多次发生质量问题的,因责任心不强发生严重质量事故造成极坏影响者给予外协员或采购员300元扣罚处理。 14 产品防护 次 凡产品(零件)在库房或生产现场因工序周转或保管不善而造成零件遗失、严重锈蚀、碰伤、变形,扣责任部门100元/次。 15 设备事故 次 千元以上的设备、刃具等质量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通报部门主管领导,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报部门领导、总经理。凡违反此项规定的扣责任部门100~200元。 16 报废零件管理 次 凡经判定报废的零件立即放臵隔离区,每周定期由责任部门送交废品-3-
库;如另作它用(工装、料头等)必须办理手续,否则扣责任部门200元。 17 零件管理 次 零件投入装配前须入库,凡未入库或未办虚拟入库手续而投入装配则扣责任部门100~200元。 18 技术文件管理 次 技术、工艺部门须对外来图纸、技术协议、合同附带要求等进行方案复审,凡发生关键件报废或整体方案错误,按损失的30%计扣责任部门。 19 技术文件管理 次 凡第一次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未及时纠正,重复生产时出现同样问题,则扣责任者200~300元。 20 设计错误 次 因工作责任心没造成实质损失,计扣相关责任人50元/次。 21 设计错误 次 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按20%计扣相关责任人员。 第五条
其他未作规定的参照有关条款和工厂有关规定等执行。凡以前发文与本文件内容相抵触的,宣布作废,以本文件规定为准。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质保部。 本规定自2012年9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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