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落地脚手架
1、脚手架搭设完毕或分段搭设完毕,应按规定对脚手架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高度在20m及20m以下的脚手架,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高度大于20m的脚手架,应由上一级技术负责人随工程进行分阶段组织单位工程负责人及有关的技术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3、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
(1) 根据编制依据相关文件法规要求所形成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2) 脚手架构配件的出厂合格证或质量分类合格标志。 (3) 脚手架工程的施工记录及质量检查记录。
(4) 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及处理记录。 (5) 脚手架工程的施工验收报告。
4、脚手架工程的验收,除查验有关文件外,还应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应着重以下各项,并记入施工验收报告。
(1) 构配件和加固件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连接和挂扣是否紧固可靠。 (2) 安全网的张挂及扶手的设置是否齐全。
(3) 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4) 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5) 垂直度、水平度及立杆的沉降是否合格。 (6) 扣件螺栓是否松动,是否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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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安全保证体系
2、环境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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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措施
脚手架搭设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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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管落地脚手架
1、钢管架应设置避雷针,分置于主楼外架四角立杆之上,并联通大横杆,形成避雷网络,并检测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2、外脚手架不得搭设在距离外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内,并做好可靠的安全接地处理。
3、定期检查脚手架,发现问题和隐患,在施工作业前及时维修加固,以达到坚固稳定,确保施工安全。
4、外脚手架严禁钢竹、钢木混搭,禁止扣件、绳索、铁丝、竹篾、塑料篾混用。 5、外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6、严禁脚手板存在探头板,铺设脚手板以及多层作业时,应尽量使施工荷载内、外传递平衡。
7、保证脚手架体的整体性,不得与井架、升降机一并拉结,不得截断架体。 8、结构外脚手架每支搭一层,支搭完毕后,经项目部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任何班组长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拆除脚手架部件。
9、严格控制施工荷载,脚手板不得集中堆料施荷,施工荷载不得大于3kN/m2,确保较大安全储备。
10、结构施工时不允许多层同时作业,装修施工时同时作业层数不超过两层,临时性用的悬挑架的同时作业层数不超过两层。
11、当作业层高出其下连墙件3.6m以上、且其上尚无连墙件时,应采取适当的临时撑拉措施。
12、各作业层之间设置可靠的防护栅栏,防止坠落物体伤人。
脚手架拆除技术措施 钢管落地脚手架
1、拆架前:
(1) 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 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 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4) 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2、拆架时应划分作业区,周围设绳绑围栏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应设专人指挥,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第7.4.3条、第6.4.4条、第6.6.4条、第6.6.5条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3、拆架的高处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防滑鞋。 4、拆架程序应遵守“由上而下,先搭后拆”的原则,即先拆拉杆、脚手板、剪刀撑、斜撑,而后拆小横杆、大横杆、立杆等,并按“一步一清”原则依次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架作业。
5、拆立杆时,要先抱住立杆再拆开最后两个扣件,拆除大横杆、斜撑、剪刀撑时,应先拆除中间扣件,然后托住中间,再解端头扣件。
6、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当脚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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