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员必须经相关部门的培训考核,并取得资格证,持证上岗。 2、安全员是矿井安全生产的哨兵,专职从事本矿井安全监督检查,协助、指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验收工作。
3、坚持现场带班,加强现场管理,检查井下所有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巷道支护情况、废旧巷道的密闭情况以及职工的操作行为规范,发现隐患要及时汇报并监督处理。
4、积极参加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活动月等有关活动,做好全矿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使全矿职工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牢记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要责成专人负责,限期处理。
5、遇“三违”现象时应立即制止,并对“三违”人员进行现场教育,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制止或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将事故的发生消灭在萌芽状态。
6、遇有紧急险情或重大事故隐患时,有权先调动人员、采取正确的方式做出及时处理,防止隐患和事故扩大,而后汇报的程序。
7、当好矿长和技术员的眼睛,及时向矿领导汇报有关安全问题,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8、积极参与技能教育培训,闲余时间通过书籍、报刊、媒体及相关资料加强充电,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技能。
9、参与针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授课,做好备课记录,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10、做好工作记录、台帐的填写,必须按要求做到“三对口”。
瓦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瓦检员必须经相关部门的培训考核,并取得资格证,持证上岗。井下作业时必须有专职瓦检员从事瓦斯检查和管理工作。
2、瓦检员要经常检查、校对仪器,要熟知有关业务知识,责任心强。 3、瓦检员每班必须经常检测各地点的瓦斯浓度,至少三次以上,做到巡回检查,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对瓦斯较高的地段或瓦斯情况异常地点要增加检查次数,进行重点监测,无空班、漏检和虚报、假检现象。
4、瓦检员要做到井下记录牌、检查手册,瓦检台帐“三对口”,要有记录可查,对存在的隐患、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安全矿长和矿长汇报。
5、发现瓦斯超限时,有权停止作业,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同时要立即报告,并协同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6、所有的采掘工作面、硐室、正在使用的机电设备的设臵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等都必须纳入检查范围。
7、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因停电、检修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先切断电源、设臵栅栏、揭示警标、悬挂瓦检牌板。
8、停风区恢复通风前要制定瓦斯排放措施,报矿批准后,严格按瓦斯排放措施作业。
9、参与针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授课,做好备课记录,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10、做好工作记录,及时进行台帐的填写,必须按要求做到“三对口”。
电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电钳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并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2、熟悉矿井维修电气设备的基本知识,做到会安装、会检修、会使用、会排除故障。
3、掌握所管范围内的各种设备的构造、性能和技术质量标准。 4、负责所管范围内的机电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检查与汇报。
5、保证各种电器设备的状态完好,不受淋水影响。 6、保证电钻综保等各种保护装臵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7、每月提供设备维修材料计划,积极修旧利废,保证电气设备及线路正常运转,满足安全供电要求。
8、保证供电达到“二齐、三全、三无、四有”,保持设备防爆性能完好。
9、保证各处线路悬挂质量,做到悬挂整齐、敷设合理。
10、不玩忽职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不影响生产,节约材料配件,节约用电,搞好文明生产。
11、参与针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授课,做好备课记录,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爆破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爆破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爆破“操作规程”,依照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4、爆破时必须使用专业发爆器及放炮母线进行起爆,严禁使用非发爆器电源爆破。
5、严格执行爆破品的领退制度和保管制度以及“三大规程”的相关规定,杜绝“三违”。
6、爆破员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原理和性能,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7、对瓦斯超限、工作面维护不好的采掘工作面,爆破员有权拒绝爆破。对爆破后遗留的残炮、瞎炮要在本班内处理完成,不准交由下班处理,切实做到防范于未然。
8、参与针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授课,做好备课记录,努力提高职工的爆破安全生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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