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程会议管理办法:
每周四下午2:00召开工程例会,承包商的下列人员必须参加: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质监员、专职安全员,其他人员视工程进展情况由业主代表和总监于上次例会中临时指定。凡无故迟到者,项目经理每次处罚100元,技术负责人每次处罚1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处罚50元。如有原因不能与会,应提前一天请假,凡无故不到者,每人每次处罚额度翻倍。
由业主或监理临时召集的其他专题会议,处罚办法同上 五、紧急情况快速反应管理办法:
为应对施工现场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紧急意外情况,必须建立一个由业主代表、总监以及承包商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与现场安全保卫值班员共同组成的紧急状态快速反应系统。该系统由业主代表总负责,其余各成员在业主代表的集中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系统内各个成员必须配备移动电话并必须保证电话的全天候开通和联系,所有号码统一登记在人手一份的快速反应系统通讯联络表上。凡是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成员将一律被视为不称职者而予以辞退,限期离开工地现场。
六、工程签证办法及工程款支付程序: (一)工程签证办法
当发生设计变更和工程量调整时,业主和承包商应及时提出索赔,办理工程及经济签证,程序如下:
工程签证程序
工程签证程序
工程签证程序说明
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 确认发生经济索赔 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经监理及跟踪审计确认发生经济索赔,发包人内部审核确认。 工程量需现场计量的,须由承包方、监理、跟踪审计、建设单位四方人员共同计量并签字盖章后生效,做为经济签证附件。 工程量可由变更图纸计算的,由承包人计算变更工程量; 承包人根据现场计量或计算的工程量整理出工程量签证,并计算索赔造价,签字盖章后将索赔签证报监理审核。 监理对承包人报出的工程及经济签证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工程量审核及造价审核,审核完成签字盖章后交建设单位工程师审核。 建设单位工程师审核 建设单位负责现场的工程师对经监理确认的工程签证进行审核签字确认。 跟踪审计对经监理审核的工程及经济签证进 跟踪审计审核 行进一步审核,核对原始计量及计算工程量、审核工程造价。 建设单位负责经济的工程师对工程及经济签证进行审核后签字确认。 经济签证审批确认 发包人对工程及经济签证进行内部审批后签证生效。 注:承包商办理签证需提交的资料:发包人签署的设计变更单(变更图)或发包人指令;现场计量的需提供四方认定的原始测量数据;工程量签证单和工程经济签证单(格式见附表)。
工 程 量 签 证 单
工程名称: 编号: 年 月 日
签 证 内 容 工 程 量 (计算公式和结果) 备 注 注意事项:1、本签证单为工程量签证单,做为经济签证附件。2、本签证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3、工程签证内容应清晰明确,逐项填写。4、签证内容文字不能充分说明的问题,要附简图说明。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跟踪审计: 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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