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保送研究生综合考评评分规则
根据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规定和学院保送研究生遴选和培养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则。本规则从科技、社工、服务、群团几个方面设立考察标准。对申报保送研究生资格的同学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学习能力、社会工作能力、对学院学生管理等其它工作的贡献等方面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基本加分规则: 以下共有四部分加分内容,每部分均设有最高分限制。申报者可以根据加分项和获奖次数等情况累计加分(加分项规定不得累计加分的除外)。累计加分不得超过每部分的最高分限制。
第一章 科技竞赛与科研活动类(50分)
一、课外科技立项竞赛活动
本活动特指学院团委主办的课外科技立项竞赛活动、校团委主办的校课外科技立项竞赛活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立项竞赛活动这个系列的课外科技立项竞赛活动和地学类课外科技立项竞赛活动。
1、国家级课外科技立项竞赛一等奖——10分; 2、国家级课外科技立项竞赛二等奖——9分; 3、国家级课外科技立项竞赛三等奖——8分; 4、省级课外科技立项竞赛一等奖——8分; 5、省级课外科技立项竞赛二等奖——7分; 6、省级课外科技立项竞赛三等奖——6分; 7、校级课外科技立项竞赛一等奖——6分; 8、校级课外科技立项竞赛二等奖——5分;
9、校级课外科技立项竞赛三等奖——4分; 10、院级课外科技立项竞赛一等奖——4分; 11、院级课外科技立项竞赛二等奖——3分; 12、院级课外科技立项竞赛三等奖——2分。
二、由学校及以上部门组织的地质类、数学类、物理类、力学类和工程制图类竞赛。
1、国家级一等奖——9分; 2、国家级二等奖——8分; 3、国家级三等奖——7分; 4、省级一等奖——7分; 5、省级二等奖——6分; 6、省级三等奖——5分; 7、市级一等奖——5分; 8、市级二等奖——4分; 9、市级三等奖——3分; 10、校级一等奖——3分; 11、校级二等奖——2分; 12、校级三等奖——1分。
三、其它科技类竞赛(该项指除去前面两节所规定内容以外的其它科技类竞赛活动)
1、国家级一等奖——9分; 2、国家级二等奖——8分;
3、国家级三等奖——7分; 4、省级一等奖——7分; 5、省级二等奖——6分; 6、省级三等奖——5分; 7、市级一等奖——5分; 8、市级二等奖——4分; 9、市级三等奖——3分; 10、校级一等奖——3分; 11、校级二等奖——2分; 12、校级三等奖——1分。
四、发表论文、获得国家专利等
1、论文:
(1)普通刊物第一作者——4分,第二作者及以后不加分;
(2)中文核心期刊第一作者——10分,第二作者——4分,第三作者及以后者不加分;
(3)EI级刊物发表文章,第一作者15分,第二作者8分,第三作者及以后者不加分。
(4)在SCI级刊物发表文章,第一作者——50分,第二作者——25分,第三作者及以后不加分。
备注:所有发表文章均要求已见刊,用稿通知及样稿不加分。所有发表文章的申请者,如果是该文章的第二作者,则该文章的第一作者必须是指导老师,否则不予加分。
2、专利:
(1)发明类专利,第一发明人——20分。
(2)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第一发明人——8分。
备注:所有专利必须得到中国国家专利局发出的同意授予专利权的书面通知。
五、获得各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1、全国优秀三好学生——15分; 2、省十佳大学生——10分; 3、校十佳大学生——8分; 4、校优秀大学生报告团成员——8分; 5、国家奖学金——8分; 6、校优秀学生——6分; 7、校优秀学生干部——6分;
8、非开挖协会奖学金、东方地球物理奖学金等专项类奖学金获得者——4分;
9、校单项奖学金获得者(指社会工作奖、学习优秀奖等单项奖学金)——4分;
10、院优秀学生——4分; 11、院优秀学生干部——4分;
第二章 社工与服务类(20分)
社工与服务主要指加入以学生会为主的各类学生组织,并担任一定职务。积极组织开展以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活动为主的各类学生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干部任期必须达到一年及以上,在任职期间无重大过失、工作得到认可(即:班干部的工作得到班主任认可并正常卸任);院学生会、校学生会干部任期满一年并发予聘书;其它学生组织的干部任期满一年并发予聘书)者。
二、加分基本规则:
将学生干部的工作职务分为8个档次。担任的工作职务属于同一档次的,不因担任多个职务而累计加分。三、具体加分内容:
1、第一档:曾担任寝室长、院公寓管理委员会委员以及除院学生会和校学生会以外的其它学生组织的委员——1分。 2、第二档:曾担任团支部书记、院学生会委员、校学生会干事、班主任工作助理、院公寓管理委员会副部长、系学生会副部长、环境与发展协会副部长、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副部长、院学生会艺术团团长,党小组组长,党校负责人以及除院学生会和校学生会以外其他学生组织的副部长——2分。
3、第三档:曾担任班长、院公寓管理委员会正部长、系学生会正部长、环境与发展协会正部长、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正部长、院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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