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对“三集团说”及上古世系的反思(子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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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对“三集团说”及上古世系的反思(子居) 1、狐狸不是妖,性感不是骚。2、
不在课堂上沉睡,就在酒桌上买醉。3、想污染一个地方有两种方法:垃圾或是钞票。4、头晕的时候终于明白了什么叫爱情。5、爷爷都是从孙子走过来的。6、去年还是弱智,今年已经晋级为愚蠢了。7、 一粒盐,发了脾气就是海。8、花有百样红,人与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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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2000网站 2009/12/31
摘要:本文以先秦两汉文献材料为基点,对徐旭生先生在其《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一书中提出的古史人物“三集团说”的论证部分重新进行分析,揭示了其中所存在的逻辑问题,并结合相关材料,以陈、楚、齐的世系记录为基础,再次加以论证分析,归结出了一份不同于
“炎黄大一统”一元观的古史世系一元说,且论证了该世系的历史可能性。
关键词:三集团说 古史观 上古世系 多元论 一元论
古史究竟是一元的还是多元的,于当前史学研究中,似已不成问题,王泛森《王国维与
傅斯年——以〈殷周制度论〉与〈夷夏东西说〉为主的讨论》中即论及:
在本世纪初中叶,先后出现几种论着提倡多元古史观,依时代先后,分别有蒙文通的《古史甄微》(1927)、傅斯年《夷夏东西说》(1934)、徐炳昶的《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 (1943)。古史多元论的产生,与顾颉刚的古史辨运动自然有密切的关系。他在一些震人心弦的文章中质疑古代民族出于一元的旧观念,提出古代民族应当出于多元的推想,同时也颇怀疑殷周不相干。古史辨派将上古信史击成碎片,使得后来的史家能较无拘束地将这些碎片重新缀合。蒙、傅、徐三人在某种程度上都反映了顾颉刚的《古史辨》。蒙文通的三集团说最早出,但在当时影响较小。徐炳昶先生之书最为晚出,以分析古代神话为主,后来发生很大的影响。[①]
这样的认识,大致可说是近当代上古史研究的主流,然而,若细加甄别,古文明是否多元、古代民族是否多元、古史是否多元,实际上并非同一问题,将这三者混而无别的粗犷式论述,本该是以严谨为追求的学术发展所尽量纠正的,在当前却仍有着巨大的影响力,以是,
当有必要对这样的情况作一反思。
《夷夏东西说》中的“泛夷说”应该说和“泛图腾说”一样,当为严肃史学研究所修正,
此点已多有学者论及,笔者也曾于网上撰文说明《夷夏东西说》的主体论述论证都是不成立的,故此处不再重复。下面所要分析的,是仍为考古学界与历史学界所广泛使用的“三集团说”,对此说的立论过程再加剖析,以期说明对考古文化而言,若在无严格证据的情况下就
赋予古史记载中的人名或族称,是非常不适当的行为。
徐旭生先生在其《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②]一书的序言部分言:
我国古代的部族的分野,大致可分为华夏、东夷、苗蛮三集团——仔细分析也未尝不可以分为六部分,因为西北方的华夏集团本来就分为黄帝、炎帝两大支,黄帝支居北,炎帝支居南。近东方的又有混合华夏、东夷两集团文化、自成单位的高阳氏(帝颛顼)、有虞氏(帝舜)、商人。接近南方的又有出自北方的华夏集团一部分深人南方,与苗蛮集团发生极深关系的祝融等氏族。这三个亚集团,除了华夏分黄、炎两大支很清楚外,其余两部分我经过相当长期的慎重考虑,觉得必须这样划分才能与古代情势适合。虽然如此,这三个亚集团是由原来的三集团中细分,不能同它们平列。这三个集团相遇以后,开始互相争斗,此后又和平共处,终结完全同化,才渐渐形成将来的汉族。我们战国及秦、汉时代的人民常自称为华夏是错误的,他们实在是华夏、东夷、苗蛮三族的混合。我们常常自称为“炎、黄裔胄”,其实这种说法不能代表我们,必须说是羲、皞、炎、黄裔胃,或炎、黄、羲、皞裔胄,炎、黄代表华夏,皞代表东夷,羲代表苗蛮,才可以代表我们全体的老汉族(今日的汉族又混杂了
很多族是很清楚的)。
这也是《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所主要阐述,并在其后为学界所广泛接受与引用的内容,然而,若详细核查其论证过程,实际上这种“三集团”表述(或其它类似的多集团表述)与古代人物的对应是完全不成立的,下面即重新对该书的论证部分[③]的问题做逐一考察。
徐旭生先生在其《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第一章指出:
由于以上所陈述的原因,我们就把关于此时代的文献分为数等:以见于金文,今文《尚书·虞夏书》的《甘誓》一篇、《商书》、《周书》、《周易》的卦艾辞、《诗经》、《左传》、《国语》.及其它的先秦的著作为第一等。《山海经》虽《大荒经》以下为东汉人所增益,但因其所述古事绝非东汉所能伪作,仍列人第一等。《尚书》中的三篇、《大戴礼记》中的两篇的综合材料虽也属先秦著作,但因为它们的特殊性质,只能同西汉人著作中所保存的有关材料同列第二等(《礼记》各篇有些不很容易断定它的写定究竟是在战国时,或在西汉时的,只好随时研究和推定)。新综合材料,《世经》为第三等。谯周、皇甫谧、郦道元书中所载有关材料也备参考。使用的时候是:如果没有特别可靠的理由,不能拿应作参考的资料非议第二三等的资料更重要的是:如果没有特别可靠的理由,绝不能用第二三等的资料非议第一等的资料。至于《水经注》以后各书中所载的古事,即当一笔勾销以免惑乱视听。
试间:春秋、战国人不知道,两汉人不知道,以至于好搜罗杂事、漫无别择的皇甫谧也未尝知道,唐、宋以后的人又从哪里知道(比方说,古帝在位年数间题)?此种把有关史料分等次的办法是我个人首先提出的,姑且叫它作原始性的等次性,也希望历史界各贤达予以讨论
和决定其是非。
若理解不误的话,也就是说应当严格以时间为标尺衡定材料的可信度。
徐旭生先生首先论证的是“华夏集团”,言:
这是三集团中最重要的集团,所以此后它就成了我们中国全族的代表把其它的两集团几乎全掩蔽下去。此部族中又分两个大亚族:一个叫作黄帝,一个叫作炎帝。《国语》内说:“昔少典氏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说到这里顶重要需要声明的一事,就是在当时社会的单位是氏族,而氏族的名字与个人的名字常相棍淆,无法分辨。因为在氏族中间常常有一个神通广大、半人半神的人物作它的代表。他不惟活着的时候可以代表,就是死以后,经过若干时期还可以代表。名字开始或者属于个人如果他这个人能力很大,特别烜赫,他死以后就很可能成为氏族的名字。郭璞说:“诸言生者,多谓其苗裔,未必是亲所产。”司马贞释“少典之子”说“少典者诸侯国号非人名也。若以少典是其父名岂黄帝经五百余年而始代炎帝后为天子乎?何其年之长也,”他们这些说法都相当明通,全看到氏族的名字(诸侯国号)与个人的名字的互相混淆。少典生黄帝、炎帝,是说后面这两个氏族由少典氏族分出,不是说这两位帝是少典个
人的儿子。
这样的观点多见于近代治史的学者中,然而,这说法却是含混而错误的。首先,很明显不能看到一个古代人名,就认为存在着一个同名的氏族;其次,世系错乱的问题,也不能简单以将人名化为氏族以期延长该名的有效使用时间来弥缝。郭璞之说,并无氏族之意,只是说不一定就是父子亲生这样的关系而已,司马贞所言,更是上古帝王治世时间被夸大后才有的晚出之说。凡此,皆非人名可用氏族这样的概念来替代的证据,否则,推而广之,尧是指尧族,舜是指舜族,鲧是指鲧族,禹是指禹族,启是指启族,太康是指太康族,少康是指少康族,上古之世,岂非大乱?因此可知,古籍以之为具体的人物,则现在仍以为具体的人物,
才是适当的理解。
徐旭生先生下面言:
少典和有蟜二氏族原来居住何地,我们无法知道,未便妄说。比较可靠的是姜水所在。《水经注》“渭水”条下说:“岐水、又东,径姜氏城南,为姜水。”按《世本》:炎帝姜姓,《帝王世纪》曰:“炎帝神农氏,姜姓。母女登游华阳,感神而生炎帝于姜水,是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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