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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向行业主管部门建议对其进行处罚,并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排名;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有权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10.7 建设资金拨付 项目业主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 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的预付款一般不少于建设项目当年投资额10%;进度款按规定支付,额度一般不少于已完工程造价的80%。如招标人不按要求支付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16.1条处理。 10.8 □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10.9 压证施工制度 实行项目经理(建造师)、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项目业主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压证后才能签订合同,至合同标的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 10.10 禁转包和分包 禁转包和分包。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形式的分包。 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 10.11 增加工程量的管理 增加的工程量超过该单项工程合同价10%的,必须经施工单位申报、监理签字、业主认可、概算批准部门会同行政主管部门评审的程序办理。并将增加工程量及价款在项目实施地建设工程交易场所公示。 10.12 合同备案 承包合同按有关规定备案。 双当事人就合同产生纠纷时,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根据。 (1)招标人编制的容与发改委等9部委令2007年第56号规定“不加修改地引用”部分和《省进一步要求》不相抵触。如不一致或抵√ 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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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招标文件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触,不一致或抵触的容无效,以“不加修改地引用”和《省进一步要求》的容为准。 (2)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招标行政监督备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进行修改。没有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评标的依据。 (3)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或参照10.14(3)的原则处理。 10.14 招标文件的解释 (1)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容作出解释,按照部门各自职责分工,分别由省发展改革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2)《省进一步要求》由制定部门按职责分工作出解释。 (3)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容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释。对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容理解有争议的,由备案的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的解释。 10.15 招标文件中的注 《省进一步要求》中的“注”(有些含有说明性和要求性容,仿宋五号字体,统称为注),本招标文件因编制体例需要,未全部标注或引用。但对本招标文件的理解和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仍应以《省进一步要求》中的“注”为准。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 10.16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应资质或文件进行审查,同时有权进行相关调查以确定相应资质或文件的真实性,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有权报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有权建议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罚,同时没收投标保证金。 1. 资格审查式:资格后审: 2. 随投标文件应提供电子文档光盘一份,技术标用word文档,商务标用GCF和Excel格式,并注明工程名称,且保证能正常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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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其它 取。电子文档随投标文件正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包装,投标文件正本拆封时发现无电子文档光盘的,经现场监督确认,作废标处理,不进行评审。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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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或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的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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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答疑。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出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本项目不进行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在市投资工程建设交易网(网址:.snjsjy.)上在线答疑。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在市投资工程建设交易网(网址:.snjsjy.)上在线澄清。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市投资工程建设交易网(网址:.snjsjy.)上在线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招标人在市投资工程建设交易网(网址:.snjsjy.)上发布相关招标文件的修改,发布同时即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招标文件的修改,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取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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