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库协议
甲方: 乙方:青岛百圣麦食品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达成租库协议如下: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 号恒温库 个,供乙方存放白菜, 号库每吨每月 元, 号库每吨每月 元,甲方保证是冷库的所有人,而非中间人。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入库的货物进行检查监督,不达质量标准禁止入库。 三、甲方在技术管理方面,保证无冻害、无腐烂,若出现质量问题造成货物损坏由甲方负责,按照每吨1000元赔偿乙方损失,若氨泄漏,则整库白菜按入库数由甲方赔偿。甲方保证库温在 ℃至 ℃之间,乙方有权随时检查。甲方应提供库温温度打印记录(机打)。
四、若有白菜失盗情况,则无论多少,以实际入库数减去实际出库数(不及损耗),按每吨1000元赔偿乙方损失。若市场价高于1000元,则按市场价赔偿。 五、乙方在入库前先交定金 万元,库费从入库第一天开始到出库甲方停机之日结算。
六、货物存放的日期暂定为入库之日起至3月15日到4月底之间的某一天具体时间由乙方决定,按入库吨数计算库费。 。乙方若续存或不满月,则按每日 元收取冷库费,但甲方仍应保证质量。 七、若白菜有变质状态,则乙方可决定提前出库,库费按实际时间结算,甲方应赔偿乙方出库之日与2012年3月30日白菜价格差。 八、任何一方违约,承担违约金叁万元。 九、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此协议自签字时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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