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学
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延州政发[2011]18号 【发布部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政府 【发布日期】2011.10.31 【实施日期】2011.10.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
-2013年)》的通知 (延州政发〔2011〕1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已经州政府13届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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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0〕41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11〕13号)文件精神,着力解决好我州城区幼儿“入公办园难”和农村幼儿“就近入园难”的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实现学前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为宗旨,将学前教育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坚持政府主导,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学前教育,为适龄儿童提供公平的学前教育机会,保障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3年,公办幼儿园数量进一步增加,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明显改善,民办幼儿园发展规范有序,幼儿师资队伍日趋优化,保教质量切实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实现“广覆盖、保基本”。 2.年度目标
2011年,新建、改扩建36所公办幼儿园。幼儿园标准化建设
合格率达到60%,“学前教育达标乡镇”创建率达到60%以上。幼儿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60%,公办幼儿园“两教一保”配备率达到65%。学前一年入园率达到97%,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75%。 2012年,新建、改扩建29所公办幼儿园。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合格率达到70%,“学前教育达标乡镇”创建率达到100%。幼儿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80%,公办幼儿园“两教一保”配备率达到68%。学前一年入园率达到97.5%,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77%。
2013年,新建、改扩建35所公办幼儿园。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合格率达到80%。幼儿 2 / 3
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公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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