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现制定门诊预约诊疗制度如下:
门诊部全面协调医院门诊分时段预约诊疗工作,负责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分时段预约诊疗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诊疗工作。
二、分时段预约诊疗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预约诊疗挂号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预约、诊间预约、微信预约、自助机预约等,预约诊疗需提前一天预约。
三、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我院挂号以分时段预约挂号为主,现场挂号为辅。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
四、预约成功者就诊当天按具体预约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相应科室分诊处候诊。患者如需变更预约,可在预约就诊日前一天从原预约途径取消预约,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请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五、为方便患者,服务中心负责提供预约咨询等服务。 六、各科室分诊人员根据预约号顺序安排患者就诊。
七、医院通过微信公众号、门诊公示牌等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普通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
八、为保障预约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替诊。若特殊原因需停诊、替诊,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提前一天告知门诊部。
九、预约成功者,若医师因故临时停诊,已预约者将接到停诊通知,请自行改约或更换医师。
十、预约挂号可受理次日起至一周内的预约。
十一、预约挂号费用与实地挂号相同,不另收预约费。逾时不确认者,医院回收其预约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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