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大能源环境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SDEE/MS-2011 综合行政管理制度
2011 -04-25 发布
2011 -04-25
实行
山东山大能源环境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总则
一、
为确保公司良好的日常办公秩序,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 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
度。
二、 综合部是公司行政管理的综合机构。在综合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参 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确保公司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 综合部应面向领导、面向部门、面向员工做好服务,协助安排领导活 动。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事务,协调各部门关系,提高办事效率为公司的后勤 生活做好保障工作。
第二章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 (一) 工作时间:
1、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为:上午 8:00---12 : 00;下午13:00---17:00 根据季节变化作适当调整,以实际公布时间为准。
2、 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中秋、清明、端午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 为带薪假日。
(二) 考勤规定:
1、 公司上下班实行打卡制度,每月月初,综合部提取考勤机数据,对上月 考勤情况进行汇总,作为员工上月工资调整的依据之一。不得虚假打卡,不得 托人、代人打卡,一经发现当事双方均以警告论处。员工忘记打(带)卡,应 及时到综合部填写“忘记打(带)卡登记表”,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每周 忘记打卡累计不得超过三次(含三次),超过三次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每周忘 记带卡不得超过一次,超过一次的,按旷工半天处理(特殊情况另做说明)。
工作期间,员工因公(私)事不能按时打卡的,应外出前(或回公司后一小时 内)到综合部登记,没有按照要求登记的,视为迟到或早退。
2、 员工出差,应到部门经理处领取“出差派遣单”,并到综合部填写“出 差登记表”作为考勤依据,出差回来后,及时登记归来时间。未按规定登记的, 视同旷工。本人来不及填写“出差登记表”的,应打电话给综合部并请代为填 写。考勤公布后,补登记“出差登记表”的,须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未按规
。
定补登记的,视为无效。
3、 员工工作期间外出的,须到综合部处填写“临时外出登记表”,说明外 出原因、目的地及预计归来时间;未按规定登记的,视同迟到
/早退/旷工。考勤
公布以后,补登记“临时外出登记表”的,须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未按规定补 登记的,视为无效。
4、 公司原则上允许员工每月迟到、早退三次(每次迟到、早退时间V
5分
钟)。迟到、早退时间超出规定的或次数超过三次的,按以下条款处罚:迟到、 早退5分钟以内的扣除工资10元;5分钟至30分钟的扣除工资20元;超过30 分钟至3个小时的,计为旷工半天;超过 3个小时的,计为旷工1天。以上处 罚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5、 如遇较大雨雪等恶劣天气情况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引起全体或大部分员 工迟到的,可以免责。
6、 员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 30天的, 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7、 综合部每月5号之前公布上个月的全部考勤;需要修改考勤的,须 5号 之前到综合部修改;如遇节假日、休假等特殊情况,在正常上班后两个工作日内, 综合部公布上月考勤,修改考勤的时间为公布考勤后的一个工作日内。
二、请假、休假管理 (一)休假种类
1、 公司规定的休假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 婚假、丧假、产假、带薪年假。其中婚假、产假包含公休假日天数。
2、 事假:员工因个人私事需要处理,不能正常上班者,可请事假,但视其 请假理由与工作需要可以准假,也可以不准假,或缩短假期,或改变请假日期, 事假应扣发工资。
事假最低以半天为单位申请,请假超过两个小时即按请假半天计。试用期 员工请事假天数每月不得超过两天,正式员工每月请事假不得超过三天(特殊 情况时,可累计使用,每年不得超过 20天)。
3、 病假: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病假最长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病 假最长为六个月。病假最低以半天为单位申请,请假超过两个小时即按半天计。
4、 婚假:正式员工结婚,可享受 3天婚假。晚婚的员工,可享受17天婚 假。属于再婚的员工,享受3天婚假。
5、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不幸去世,给予 内丧假(不含在途时间)。
6产假:公司在职女员工享受劳动法规定产假待遇。流产的,产假 天。正常生育产假为90天,晚育的为150天。
3天以
15—30
女员工子女不满1周岁的,每天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 30分钟,可合并 使用。 公司正式在职男员工,在妻子生产期间,可享受 7天的护理假。
7、年休假: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已满 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 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员工请事假 累计20天以上,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连续工作满 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 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 上的,连续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 休假。
(二)请假/销假规定
1、 除每周公休假和每年法定节假日外, 员工休假必需提前填写“请假单”, 根据假期审批权限向上级主管报批,批准后的“请假单”交综合部备案。未办 妥请假手续,不得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2、 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到综合部领取假条、办理请假手续,并将假条及时送 交综合部备案,如因事情紧急未及时填写假条,可打电话至部门主管向部门请 假,由部门代为办理请假手续。不按以上规定办理的,将视为旷工。
3、 请假员工按时到岗后必须及时到综合部进行销假(半小时内),超时销 假的将按实际销假时间计算考勤。
4、 员工请假未按时到岗,超过请假时间两小时,需向部门办理补假手续并 及时通知综合部,未及时办理补假者,超过时间计为旷工。
5、 员工申请病假一天以内(含),可直接填写假条;员工申请病假超过一 天的,假条需附医院或诊所病假证明。无有效病假证明,按事假计。
6员工申请婚假/产假/年休假,需提前一周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7、如发现员工请假有虚假情况,所请假期以旷工论处
(三)请假审批权限
请假类别 请假人员 请假期限 1天以内 员工 事假/病假 部门经理 婚假 丧假 产假/护理假 全体员工 全体员工 全体员工 根据规定 根据规定 根据规定 1天以内 员工 年休假 部门经理
部门经理 分管领导 总经理 批准 1-2天 2天(含)以上 审核 审核 批准 审核 批准 2天以内 批准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2天(含)以上 批准 批准 批准 批准 审核 审核 审核 批准 1-2天 2天(含)以上 审核 审核 批准 审核 批准 2天以内 批准 审核 批准 2天(含)以上 (四)请假、休假及旷工期间待遇:参见《薪酬管理制度》。
三、出差管理
1、员工因公出差应由部门经理统一安排调配,出差应填写
“出差派遣单”
并经分管领导签字生效,出差过程中应正确安排时间,保证工作效率。出差归 来应及时到公司报到。
2、如在预定出差时间内未完成工作任务需延长出差时间,应及时与部门经 理汇报工作进度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出差时间并通知综合部。
四、加班管理
1、 公司鼓励员工在规定的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2、 员工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规定任务的情况下,自行增加工作时间以 外的劳动不计入加班统计。
3、确有特殊情况,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须由加班人提出申请,报部门经理 认定、审批,未及时办理申
请手续的应在事后两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未经审 批的自行加班不计入加班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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