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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生产培训讲义
1、燃烧要具备什么条件
燃烧要具备三个条件:
〔1〕要有可燃物质,不管固体、液体、气体凡能与氧或其他氧化剂起剧烈反响的物质一般都可称为可燃物质,如木材、纸X、棉花、汽油、乙醇、氮、乙炔等。
〔2〕要有助燃物质 凡能帮助和支持燃烧的物质,都可叫助燃物质,如空气、氯气、氯酸钾、高锰酸钾等,可燃物质要经加热析出可燃气体,然后与氧结合才能燃烧。
〔3〕要有火源 凡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热源叫火源,如火柴的火焰、烟头火、电火花、高温热源等,一般引发可燃物质的火源以明火为主。
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或虽然三个条件具备,但它们之间没有相互结合,相互作用,燃烧也不会发生,灭火过程就是除去三个条件中的一或两个条件的过程。
2、引起燃烧的火源有哪些?
引起燃烧的火源有直接火源和间接灭源。直接火源有三种:〔1〕明火,如炉火、灯火、焊接火花,燃着火柴,打火机火焰,撞击火星,烘红电炉丝等。〔2〕电火花:指电气开关、电动机、交流接触器等电气设备产生的电火花。〔3〕雷击,是瞬间高压放电,可引燃任何可燃物质。
间接火源有两种:加热自燃起火及本身自燃起火
〔1〕加热自燃起火是可燃物质 在蒸汽管道、火炉烟道、电气线路短路、摩擦、辐射、化学反响放热等引燃起火,〔2〕本身自燃起火,如易燃物质堆放过久放热自燃,一般有煤炭、没晒干的稻草、沾油废布等。还有一些物质互相接触因反响产热自燃。如钠与乙醇、过锰酸钾与甘油,黄磷在空气中等。
3、什么叫燃点?
燃点也叫着火点,指高温火源接近可燃物质时,能够使其着火燃烧的最低温度,燃点越低,越容易着火,下面是一个可燃物质的燃点: 物质℃ 燃点℃ 物质 燃点℃ 磷 34 蜡烛 190 松节油 53 布匹 200 煤油 86 豆油 220 橡胶 130 松木 250 纸 130 无烟煤 280-500 棉花 150 涤纶纤维 390 知道燃点就可以控制一些物质烘干的温度,使其不会燃烧,灭火时的冷却法,其原理就是将燃烧物质的温度降到燃点以下。
4、什么叫自燃点?
当不燃物质受热时,开场温度不高,缓慢氧化,分生热量随之消散,温度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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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速度加快,当发出的热量超过散失热量,即使不用明火,也能起火燃烧,叫受热自燃,使可燃物质受热发生自燃的最低温度叫自燃点,下表是一些可燃物质的自燃点: 物质 自燃点℃ 物质 自燃点℃ 豆油 460 溶剂汽油 235 花生油 445 乙醚 180 重油 380~420 松香 240 柴油 350~380 赛璐珞 150~180 煤油 240~290 黄磷 34~45 自燃点越低,发生火灾的危险性愈大,加压一般会降低自燃点,所以一些易燃物质受热时,不要超过自燃点,便会防止火灾的发生,在可燃物与热源之间,要留出间距。
5、什么叫闪点?
闪点是指可燃液体挥发出的蒸气和空气的混合物,当与火源接触能够闪燃的最低温度,闪燃通常发生蓝色火焰,一闪即灭。这时因为刚开时,可燃液体蒸发不快,生成的蒸汽仅能维持一刹那的燃烧,所以一闪即灭,但闪燃往往是火警先兆,闪点可作为确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依据,闪点越低,火险越大。以下是一些液体的闪点: 液体 闪点℃ 液体 闪点℃ 汽油 -58~10 丙酮 -17 苯 -15 二乙醚 -45.5 甲醇 9.5 乙酸乙酯 -5 乙醇 11 松节油 30 煤油 28~45 桐油 239 依照液体闪点的不同,可分为四级二类: 第一级 闪占在28℃以下,如汽油、苯、乙醇等。 第二级 闪点为28~45℃,如煤油、松节油等。 第三级 闪点为46~120℃,如重油、碳酸等。 第四级 闪点在120℃以上,如桐油、润滑油等。
第一、二级的液体称易燃液体类,第三、四级液体称可燃液体类,借此可以按其火险大小,来采取相应防火、防爆平安措施。
6、什么叫爆炸极限?
当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蒸汽或可燃粉尘与空气混合并到达一定浓度时,遇到火源就会发生爆炸,这个遇到火源能够发生爆作的浓度X围,叫爆炸极限,通常用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在空气中的体积百分比〔%〕来表示。 爆炸极限说明,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的混合物有一个发生爆炸的浓度X围,即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只有在这一浓度X围内,才有爆炸危险。 爆炸极限的意义如下:
〔1〕爆炸极限幅度越大,其危险性就越大,比方乙炔气,爆炸下限2.5%,上限80%,乙烷下限3.2%,上限12.45%,乙炔危险性比乙烷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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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次爆炸下限低的可燃气体,即使少量泄漏空气中,也容易引起爆炸,如苯、乙醚、生产时应注意防止“跑、冒、滴、漏〞。爆炸上限高的可燃气体或蒸汽,少量 空气的进入,就容易引起爆炸,应密闭运行并保持正压,严防空气进入,如氢气、甲醛等,一些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爆炸极限如下表: 物质 爆炸极限% 物质 爆炸极限% 上限 下限 上限 下限 乙烷 3.22 12.45 苯 1.5 9.5 丙烷 2.37 9.50 二甲苯 1.00 6.00 乙炔 2.50 80.00 乙醇 3.23 18.95 甲醛 3.97 57.00 氢 4.10 24.20 乙醚 1.85 36.50 氨 15.50 27.00 丙酮 2.55 12.80 一氧化碳 12.50 24.20 小麦面粉 9.7g/m3 铝粉 40g/m3 7、化学危险物品有哪几类?
第一类爆炸物品 这类物品具有猛烈的爆炸性。当受到高摩擦、撞击、震动等,会发生剧烈的反响,体积急剧增加,压力增大,引起爆炸,特点是:〔1〕爆炸传导速度快,如苦味酸爆炸传导速度8000米/秒,〔2〕爆炸反响时向短,如1公万TNT只需十万分之一秒就能完成爆炸反响,〔3〕爆炸压力大,1公万炸药爆炸,其压力可大于13000公斤/厘米2 。这一类物质如苦味酸,三硝基甲苯、硝酸钾、迭氮钠高氯酸钾等。
第二类氧化剂 具强烈氧化性能,按其不同性质,在不同条件下,遇有酸、碱、强热或受潮,经受摩擦、撞击、或与易燃物,有机物,复原剂等接触,即能分解放出氧气,引起燃烧和爆炸,按其性质可分〔1〕一级无机氧化剂如过氧化钠,〔2〕二级无机氧化剂如红矾钠;〔3〕一级有机氧化剂,如过氧化苯甲酰;〔4〕二级有机氧化剂,如过乙酸钠等。 第三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一般气体可以经过压缩,使成为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灌入各种耐压容器,以便贮藏运输和使用,这类物品如果受热撞击或接触明火,会引起气体膨胀,产生爆炸的危险,按其性质可分:〔1〕剧毒气体如液氯;〔2〕易燃气体,如甲烷,石油气;〔3〕助燃气体如氧;〔4〕不燃气体如氮气。 第四类自燃物品,这类物品与空气 接触能发生猛烈的氧化作用,或由于本身发生化学变化所产生的热量,积聚不散,而引起自燃,具体可分二级:〔1〕一级自燃物品如黄磷,〔2〕二级自燃物品如油布等。
第五类遇水燃烧物品,这类物品遇水即分解,产生易燃气体,同时放出热量,引起燃烧或爆炸,可分二级:〔1〕一级遇水燃烧物品如金属钠,〔2〕二级遇水燃烧物品如保险粉等。
第六类易燃液体 这类液体极易挥发成气体,遇明火即燃烧,其闪点都在45℃以下,可分二级:〔1〕一级易燃液体,闪点<28℃如汽油,乙醚,〔2〕二级易燃液体,闪点在28~45℃,如火油、松节油等。
第七类 易燃固体 这类物品着火点较低,如受热、遇火星、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空气等接触,都能引起急剧地燃烧和爆炸,燃烧时有时能放出有毒气体,按其危险程度可分二级:〔1〕一级易燃固体,如赤磷,〔2〕二级易燃固体,如硫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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