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
3试述申诉的含义和主要程序,以及在企业内部建立申诉制度的意义。
(1)申诉是指员工认为自己在工作中的权利受到侵犯,要求得到解决的行为。
(2)申诉的一般步骤包括
①由员工机器工会代表直接监督管理人员讨论,尝试通过非正式途径解决事端。
②第二阶段,有工会领导或工会代表与更高一级的管理者会面磋商,如仍得不到解决,申诉就进入第三阶段。
③由资深的工会和公司官员进行讨论解决。
④如果仍然不能得到结局,则结束申诉,进入中次啊。
(3)企业内部建立申诉制度意义
①提供员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正式渠道。
②疏解员工情绪,改善工作气氛。
③审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规章的合理性。
④防止管理权的不当使用。
⑤与集体协议结合,成为集体协议的使用与解释上的行政机制,并用以对抗不法的争议行为。
⑥减轻高层管理者处理员工不满事件的负荷。
⑦提高企业内部自行解决问题的能力,避免外力介入或干预,使问题扩大或恶化。
3试述工会在与跨国公司谈判时遇到的障碍及其原因。
(1)工会在与跨国公司谈判时遇到的障碍包括
①劳动关系法律之间的差异。
②缺乏一个中央权利机构。
③文化差异。
④缺乏协调一致的行动。
⑤不同国家之间对不同因素的考虑顺序不同。
⑥雇主的反对。
(2)工会在处理跨国公司劳动关系时遇到障碍的原因包括
①如果罢工发生在跨国公司的母国,由于工会并不能阻止公司的财务活动,跨国公司在其他国家的工厂可以继续生产病获利,从而减轻了管理层在谈判过程中的压力,并能减少工会带来的损失。
②如果跨国公司产品来自公司在其他国家设立的工厂,则公司可以利用这个条件,在谈判时要求工会降低工资、福利以及其他就业条件。
③跨国公司管理层级多而复杂,通常并不授予当地管理层制定劳动关系决策的权力,这就使谈判过程变得复杂,因为工会不知道到底是谁负责劳资谈判。
④工会在谈判过程中,通常会寻求必要证据加强谈判力量,而跨国公司则通过把利润转移到不同工厂的做法,操纵内部交易价格,改变营销重点,故意迷惑工会。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12分)
(1)赵某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不合法。赵某于2012年3月3日与企业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终止时间应为2012年9月3日。赵某提出辞职的时间为2012年8月15日,尚处在试用期中。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出辞职,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而案例中的赵某口头告知用人单位且当天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显然是不合法的。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有三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①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②试用期,劳动者提前3天通知解除合同。
2)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是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3)非常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3)该企业辞退何某的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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