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办法适用对象:全日制在校生
(2)学生按规定在学校卫生所就诊,平时就诊需交挂号费一元,急诊(突发性疾病和意外伤害)或非办公时间就诊需交挂号费三元。
(3)因病情需要到其他就诊者,必须经卫生所医生同意,方能到指定就诊。凡同意外诊者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批准一次报销一次。未经卫生所医生同意外就诊者,一切费用自理。
(4)新生入学时一次性交纳在校期间的团体意外伤害
和医疗保险费。
(5)学生住院发生的费用由保险理赔,卫生所不再予以报销。
(6)保留学籍的学生医疗费用自理。 (7)寒暑假期间因病就诊的门诊费自理。
(8)凡属气功、推拿、按摩、美容、镶牙、洗牙、各种矫形手术,或因打架斗殴,酗酒和违纪行为造成的伤害,以及非因公在校外造成的各种伤害事故(包括交通事故),所有医疗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4.卫生所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五:白天:8:00-12:30;14:00-18:00;晚上:20:00-22:00
星期六日及节假日:白天:8:30-10:30;晚上:00-22:00
其余时间均有值班医生,负责诊治急诊病人。 值班急诊电话:218651018938329120 (五)勤工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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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勤工助学岗位
为了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校区提供了一系列勤工助学岗位,如有需要,同学们可以到各系辅导员处提出申请。
提供校区勤工助学岗位的部门主要集中在: 图书馆体育器材室(教研室)实验技术室 学生管理部门财务科继续教育科保卫科
此外,校区学生会勤工助学部组织的“勤工助学洗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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