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作业考核
《中国法制史》
满分100分
一、简答题(每题15分,共60分) 1、试述《法经》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
答:《法经》是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比较完善的封建成文法典,它的内容包括盗、贼、囚、捕、杂、具六篇。盗法是针对危害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的法律;贼法是规定危害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的法律;囚法和捕法主要是规定抓捕、审判、囚禁犯罪人的法律;杂法是规定其他危害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六禁;具法是规定刑罚的加减方面的法律。 历史意义:a.《法经》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六篇的内容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包括总则性的规定和分则性的规定,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一些基本原则以及法典的体系,此后秦朝和汉朝等封建王朝的法律无不受其影响。所以《法经》是封建律典的蓝本。b.《法经》对当时封建经济的形成和巩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2、秦代的法律形式有哪些?
答:1;律商鞅改法为律。律为当时最主要的法律形式。
2;令(制、诏)秦始皇曾宣布:“ 命为制,令为诏。” 当时命、制、令、诏,从法律意义上说并无区别。律与令经常并列使用。
3;式“ 式” 作为一种法律形式,最早出现于秦,如上述《封诊式》,其中也有对司法官吏“ 治狱” 的要求。
4;《法律答问》对秦律的某些条文、术语和律义以问答的方式作了明确的解释。这对正确运用法律,更有效地贯彻立法意图,具有重要作用。
5;廷行事是司法审判的成例。《法律答问》中多次提到“ 廷行事” ,这说明《廷行事》在当时的司法实践中已成为律文之外可以援引的成例。此外还有“程”、“课” 等法律形式。1975年底发现的湖北云梦县睡虎地秦墓竹简,其中的《秦律十八种》、《秦律杂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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