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环境现状调查的方法:1
第一节 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调查
一、自然环境调查的基本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基本内容
1.地理位置;2.地质;3.地形地貌;4.气候气象;5.地面水环境;6.地下水环境;7.土壤与水土流失;8.动、植物与生态。
(二)技术要求
1.地理位置
⑴经度、纬度;
⑵行政区位置、交通位置;
⑶主要城市、车站、码头、机场的距离和交通条件; ⑷地理位置图;
2.地质
⑴地质概况
⑵地壳构造的基本形式(①岩层;②断层;③断裂) ⑶风化情况;
⑷矿藏资源情况:已探明、已开采;
⑸预测地质灾害风险:地震、滑坡、泥石流、崩塌等;
3.地形地貌 ⑴海拔;
⑵地形特征(高低起伏)
⑶周围地貌(山地、平原、沟谷、丘陵、海岸) ⑷岩溶地貌、冰川地貌、风成地貌的情况;
4.气候与气象
⑴定量参数:年均风速、月均风速(最冷月、最热月)主导风向、气温(年、月、日平均)、极端气温、年均相对湿度、年均降水量、降水天数、降水量极值、日照天数;
⑵主要气象特征:梅雨、寒潮、冰雹、台风、飓风等;
⑶例外情况:需大气环评,除上所有,按《导则—大气》规定,增加有关内容;
5.地表水环境
⑴不进行地表水环境单项评价
地面水状况(地面水资源的分析及利用情况)、地面水各部分(河、湖、库等)之间及其与海湾、地下水的联系,海浪的水文特征及水质现状,以及地面水的污染来源;
⑵无需进行海浪单项评价
海浪环境状况(海洋资源及利用情况,海湾的地理概况,海湾与当地地面 水及地下水之间的联系,海湾的水文特征及水质状况,污染来源等)
⑶需进行地面水(海湾)单项评价
除⑴⑵两项详细叙述外,应按《导则—地面水》的规定,增加有关内容;
6.地下水环境
⑴不进行与项目相关的环评
开采情况、埋深、上下联系、水质状况、污染来源;
⑵需进行地下水单项环评
除⑴外,还有:物理和化学特性、污染情况、水的储量与运动状态、水质演变与趋势、水源地及保护区的划分,水文地质方面的蓄水层特性、承压水状况。
7.土壤与水土流失 ⑴无需单项环评
项目周围土壤类型及分布、肥力与使用情况、污染主要来源、质量状况、周围地区沙土流失现状及原因。
⑵需进行土壤单项环评
除⑴外,还有:物理和化学特性、结构、一二次污染状况、沙土流失原因特点、面积、元素及流失量,附土壤分布图。
8.动、植物与生态 ⑴不进行单项环评
植被情况(覆盖度、生长情况 ),重点保护、稀有、受危害、作为资源的野生动植物;生态系统类型(森林、草原、沼泽、荒漠等)及状况。
⑵进行单项环评
除⑴外,还有:本地动植物清单,需要保护动植物种类与分布,生态系统的生产力、稳定性;生态系统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及影响生态系统的主要环境因素调查。
二、社会环境调查的基本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基本内容
1.社会经济;2.文物与景观;3.人群健康状况。
(二)技术要求
1.社会经济
⑴人口:居民分布、数量、密度;
⑵工业与能源:厂矿企业分布、工业结构、总产值、能源供给、能源消耗方式;
⑶农业与土地利用:可耕地面积、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构成及产量;农业总产值、土地利用现状,附土地利用图。
⑷交通运输:公路、铁路、水路等交通运输概况与项目的关系。
2.文物与景观
⑴不进行单项环评
项目周围具有的文物景观;文物景观与项目的相对位置与距离;文物景观的基本情况;国家地方的环保政策及规定。
⑵进行单项环评
除⑴外,还有:易受哪些物理、化学、生物学因素影响;目前得得有无已损害的迹象及其原因;主要污染源及其他影响来源;景观外貌特点;珍贵动、植物的种类以及文物景观的价值。
3.当地人群健康
第二节 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一、大气污染源调查 (一)大气污染源调查
1.大气环境现状调查的种类:
⑴大气污染源调查;⑵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⑶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⑷气象观测资料调查。
2.大气污染源调查与分析对象
⑴一、二级评价,应调查、分析项目的所有污染源; ⑵改、扩建项目包括新、老污染源;
⑶评价范围内与项目排放污染源有关的其他在建项目; ⑷已批复环评的未建项目等污染源;
⑸三级评价项目可只调查、分析项目污染源。
3.污染源调查与分析方法
⑴资料收集
①新建项目:A、类比调查;B、物料衡算;C、设计资料; ②在建和未建项目的污染源调查,可使用报告书中的内容; ③现有项目和扩建项目的现状调查,可利用已有资料或实测; ④分期实施的项目,可利用前期工程近5年内的难受监测资料,年度例行监测资料或进行实测。
⑵分析方法 ①现场实测法
Qi=QN·ci×10-6
Qi—废气中i类污染物的源强,kg/h; QN—废气体积(标准状态)流量,m3/h; ci—废气中污染物i的实测质量浓度值,mg/m3;
⑵物料衡算法(适用整个生产过程,任何工艺过程某一步骤或某一生产设备的局部衡算)
∑G投入=∑G产品+∑G流失
∑G投入—投入物料量总和; ∑G产品—所得产品量总和; ∑G流失—物料和产品流失量总和;
⑶排污系数法
根据《产排污系数手册》提供的实测数据和类比数据,按规模、污染物、产污系数、末端处理技术以及排污系数来计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4.污染源调查内容
⑴一级环评
①污染源排污概况调查 满负核排放:按分厂、车间逐一统计各有组织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源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改、扩建项目:现有工程排放量、扩建工程排放量以及现有工程改造后的污染物预测削减量,并按上述三个量计算最终排放量。
毒性较大的污染物:估计其正常排放量。
周期性排放污染源:给出周期性排放系数(取值为0~1);一股可按季节、月份、星期、天、小时给出周期性排放系数。
②点源调查内容:
A—排气筒底部坐标、海拔; B—排气筒几何高度、出口内径; C—烟气出口速度、温度(m、K); D—主要污染物正常排放速率(g/s),排放工况,年均排放小时; E—毒性较大物质正常排放速率(g/s),排放工况,年均排放小时。
③面源调查内容
A—面源所在位置的坐标、海拔(m); B—面源初始排放高度(m);
C—主要污染物正常排放速率(g/s),排放工况; D—年排放小时数。
④体源调查内容
A—体源所在位置的坐标、海拔(m); B—体源高度(m)、边长(m); C—体源排放速率(g/s),排放工况,年排放小时数(h); D—体源初始横向扩散系数(表3-1),初始垂直扩散系数(表3-2)
表3-1 体源初始横向扩散系数 源类型 初始横向扩散系数 单个源 连续划分的体源 间隔划分的何体源 ?y0=边长/4.3 ?y0=边长/2.15 ?y0=两个相邻间隔品中心点的距离/2.15 表3-2 体源初始垂直扩散系数 源位置 源基底处地形高度H0≈0 源基底处地形高度H0>0 在建筑物上,或邻近建筑物 不在建筑物上,或不邻近建筑物 初始垂直扩散系数 ?z0=源的高度/2.15 ?z0=建筑物高度/2.15 ?z0=源的高度/4.3 ⑤线源调查内容
A—线源几何尺寸(分段坐标); B—线源距地面高度(m); C—道路宽度(m),街谷高度(m);
D—各种车辆(型)的污染物排放速率〔g/(km·s)〕; E—各时段车流量(辆/h),平均车速(km/h),车型比例;
⑥其他需要调查的内容 建筑物下洗参数; 颗粒物的粒径分布;
⑵二级评价:参照一级评价进行,可适当从简。
⑶三级评价:可只调查污染源排放概况,并对估算模式中的污染源参数进行核实。
5.污染源调查案例
表3-3 污染源调查内容
二、大气环境现状调查 (一)资料来源
1.收集环评范围内及邻近评价范围的各例行空气质量监测点的近三年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2.收集与项目有关的历史监测资料; 3.进行现场监测。
(二)现有监测资料的有效性 1.有效性规定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各项污染污染物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及污染物的分析方法的规定。
2.监测方法的选用
⑴已制定标准:环保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监测方法; ⑵未制定标准:ISO国际组织和国内外的监测方法。 ⑶环评中列出监测方法、适用性及引用依据。
(三)现有监测资料的分析
1.达标:长期浓度(年均、季均、月均)、短期浓度(日均、小时)的达标情况; 2.超标:超标率、最大超标位数、超标原因; 3.环评范围内的污水平和变化趋势。
三、大气环境质量监测 (一)监测因子: 1.常规污染物; 2.特征污染物〔《工企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也应筛选为监测因子;
3.没有环境质量标准的污染物,且毒性较大,也应选取为监测因子。 (二)监测制度(表3-6) 1.一级项目:冬季、夏季;
2.二级项目:取一期不利季节进行监测,必要时做二期; 3.三级项目:必要时可做一期监测。
4.其他注意事项:每期监测时间,至少应取有代表性的7天有效数据,采样时间应符合监测资料的统计要求。
表3-6 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制度 内容 监测季节 监测时段 一级评价 二期(冬、夏)监测 二级评价 一期不利季节监测 7天有效数据 三级评价 近3年监测或补充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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