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奖励及发放办法
为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深化学校收入分配制度,鼓励教师从事繁重的毕业班工作,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的原则,特制定我校2008级中考奖励及发放办法:
一、 发放对象: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政治、物理、化学、
信息、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分管领导(指包级教干)。
二、 发放原则:以班为单位,根据各学科分值比例和升学完成情况综合发放(因学校
暂没有明确工作量政策,此次奖励暂不考虑工作量计算)。 三、班级奖金标准:
班级奖金总额=岚山一中奖金总数 除以 升入岚山一中总人数(4个班的),再 乘以 本班升入岚山一中人数(全部指统招生)。 四.奖金分配办法:
1、管理人员奖:在所有学生正式录取岚山一中的前提下,由学校按本年级奖金总额的20%作为本年级班主任奖,分管领导按年级奖金总额的5%进行奖励,其余领导和六七八年级教师按年级奖金总额的5%进行奖励(此项奖励完后,剩余奖金奖励学科教师)。
2、学科教师奖:按本人所任学科分值占中考总分值比例分配:语文1.2,数学1.2,英语1.2.历史0.5地理0.4.生物0.4.政治0.6,物理0.6,化学0.5.信息0.3,体育0.6。.(音乐 美术如有特长生另行计算,如果没有暂按每科0.2计算)。
五、几点说明
1、本方案中未列其它特殊情况可参照此方案由校长室决定。 2、本方案只适用于2011年毕业班执行。
3.日照三中奖金和岚山一中奖金同样计算办法,并入一起发放。
巨峰二中
2013年4月24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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