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的五大模式 模式一:土地互换
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 30年前,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分到了土地。但由于土地肥瘦不一,大块的土地被分割成条条块块。划分土地时留下的种种弊病,严重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产量的提高。如何让土地集中连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互换,这种最为原始的交易方式,走入了农民的视野。
新疆沙湾县四道河子镇下八户村1万多亩土地,分地时被分割成近1300块,同一户家庭的土地分散在好几个地方,耕地、浇水、管理很不方便。村支书赵金财上任伊始,听说毗邻的兵团团场的棉花产量都在400公斤以上,就领着村干部去取经:人家高产的奥妙就在于——土地集中连片、全部采用滴水灌溉,耕种管理非常方便。
2005年初,下八户村在征求多数村民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全村进行大规模土地互换。七零八落的上千块土地,一下改造成一块块大条田。农民也在土地互换中得到了实惠。如今全部土地实现滴水灌溉,1/3的农民外出务工。去年,下八户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近8000元。
模式二:出租
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其中,有大户承租型、公司租赁型、反租倒包型等。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办事处三河村村民张泽富于2003年创办了雄风果业有限公司,以田地700斤稻谷/亩、土地500斤稻谷/亩共租用本村农民的720亩土地,新建优质晚熟柑橘园,所产柑橘由恒河果业公司负责收购。截至目前,他共投入450万元,预计在2010年做到当年收支平衡,2015年收回全部投资。这样,一方面解决了外出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解决撂荒地100余亩,增加了农民收入,使外出务工农民在获得劳务收入的同时,又获得土地租金收入,而且土地租金收入比农民种植水稻的纯收入要高;另一方面果园建设初期能解决40人左右常年务工,盛产后能解决150人务工,年均工资5000元左右,就地转移了部分难以外出务工的劳动力就业问题。此外,通过果园建设还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推动了规模经营和产业发展。 模式三:入股
入股,亦称“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经营,是指在坚持承包户自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建立股份公司。在土地入股过程中,实行农村土地经营的双向选择(农民将
土地入股给公司后,既可继续参与土地经营,也可不参与土地经营),农民凭借土地承包权可拥有公司股份,并可按股分红。该形式的最大优点在于产权清晰、利益直接,以价值形态形式把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确定下来,农民既是公司经营的参与者,也是利益的所有者,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新突破。
2005年10月,重庆恒河农业科技公司拿出10万元现金入股,长寿区石堰镇麒麟村508户农民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每亩250元作价入股,注册成立了重庆宗胜果品有限公司,由村委会主任出任公司董事长。重庆宗胜果品有限公司对所属土地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栽植优质柑橘,聘请有技术和责任心的股东作专职技术员,支付额外报酬。因柑橘要到2009年才挂果,公司就在柑橘园内统一套种青蒿、甘薯和蔬菜。2006年除去管理成本,实现每个股东每亩地有290元红利,略低于出租土地租金,但从长远来看,农户收益要高于出租,周边农户显然也意识到这一点,现在又有不少农户加入公司。 模式四: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
重庆,去年被国家批准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在土地改革领域率先进行大胆探索,创造了土地流转的九龙坡模式即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也就是说,农民放弃农村宅基地,宅基地被置换为城市发展用地,农民在城里获得一套住房。农民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享受城市社保,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 模式五:“股份+合作”
山东省宁阳县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机制,建立起“股份+合作”的土地流转分配方式。这种模式是,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共同组建合作社。村里按照“群众自愿、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利益保障”的原则,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按照民主原则对土地统一管理,不再由农民分散经营。合作社挂靠龙头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合作社实行按土地保底和按效益分红的方式,年度分配时,首先支付社员土地保底收益每股(亩)700元,留足公积公益金、风险金,然后再按股进行二次分红。
土地信托流转
土地信托流转“草尾模式”的基本做法是,政府出资在乡镇设立土地托管机构,农民在自愿的前提下,将名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给政府的土地托管机构,并签订土地信托合同,农业企业或大户再从政府土地托管公司手中连片租赁土地从事农业开发经营活动。简而言之,就是变过去农户和企业两个角色间的流转为农户、企业和政府三个角色间的流转。农户的承包经营权先流入给政府的土地托管公司,再由托管公司将归集的经营权打包集中流向企业或大户。
益阳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2007年前,由于种粮收益低、农村劳力外出务工,种田的人越来越少,农村耕地抛荒比较严重,有的地方抛荒面积甚至达到了三分之一。为了确保粮食生产,我们在全面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的同时,采取了干部分片包干、收取代耕费等行政措施努力遏制耕地抛荒,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很快就发现,这种靠行政手段
治理抛荒的方式极不稳定,难以持久。2008年,市委召开土地流转工作座谈会,总结前期治理抛荒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各种自发性的土地流转现象,一致认为,土地联产承包经营权的适度流转,是解决抛荒问题的正确方向。因此,会议提出要把土地流转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牛鼻子”来抓,并全面部署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发证和土地流转工作。2009年,全市耕地流转面积11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2.1%,位居省内前列。这是第一阶段,也就是传统流转阶段。
在随后的实践中,我们又发现这些形式的土地流转在流转率超过30%以后像是遇到了“天花板”,很难再有大发展。分析原因,主要是政府角色“缺位”。在传统流转模式中,主要是农户和农业企业(或农业大户)两个角色在起作用,政府尽管成立了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但只能做些信息服务、矛盾调解的工作,没有以经济角色的定位介入流转流程之中。因此,企业对与千家万户打交道的难度、对毁约风险的担忧和农户对外来或本地农业企业投资商的不信任等因素交织在一起,导致土地流转工作进展艰难。为了化解上述难题,我们从2009年开始,把目光瞄向了土地信托流转这种新型流转模式。经过三年的实践,在进行土地信托流转试点的地区,耕地流转率很快突破了40%,有的地方达到了60%,沅江市草尾镇乐园村达到了90%,并且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这是第二阶段,也就是创新流转阶段。土地信托流转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的积极作用是有目共睹的:一是加快了产业发展,有利于城乡产业对接;二是促进了农民增收,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三是带动了资本下乡;四是推动了村镇建设,缩小了城乡公共服务差距;五是增进了基层政府的公信力,改善了乡村治理,缩小了城乡文明差距。
实践探索表明:第一,土地信托流转不仅适应于湖区,也适应于山丘区;第二,土地信托流转不仅适应于水田耕地流转,也适应于种植茶叶、药材等旱土甚至林地、养殖水面等的流转;第三,土地信托流转与其它流转方式相比,有明显优势,深受企业家、农民、乡镇干部的欢迎。凡是采取规范的“草尾模式”进行土地信托流转的,则能够实现流转关系稳定、管理规范的效果,真正达到农民满意、企业满意、政府满意的结果。
当地多位受访的农户告诉记者,农民把依法承包的土地的经营权作为信托财产转移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有限公司,信托公司按市场价(草尾镇以每亩300-500斤稻谷计价)支付给农民信托基本收益,从农户手中获得5年以上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样一来,信托公司与农民签订的合同便是土地信托合同,发生的关系也是信托法律关系。 上述农户还说,与此前自发性土地流转所不同的是,政府部门作为第三方介入后,无异于让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信托期限内,农民享有信托收益,信托终止,还可以恢复行使承包经营权。
除此之外,李迎辉表示,土地信托流转还大大促进了农民的专业化分工、职业化从业,一批农业工人加快涌现,老百姓成了上班族,农民把自家承包地信托出去后,既可获得稳定的土地信托收益,又可以就近在农业基地打工,获得较高的劳务收入,成为稳定的农业产业工人。
龙头企业带动模式是以公司为龙头,采取“公司+村委会+基地+农户”的经营形式,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实现规模化经营的模式。专业合作社网络模式,以专业合作社为核心,采取“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形式,吸引农民自愿入社,土地集中管理,在生产过程中
统一批发价购买生产资料、统一联系农机作业、统一运用技术信息、统一产品营销,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家庭农场带动模式鼓励有技术、会经营、有实力的农户采用承包集体机动地或在农户之间实行土地流转,采取“基地+小业主”的经营形式,扩大经营规模。 1.南岸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绍兴县王坛镇南岸村地处该县南部山区,人均水田面积0.48亩。该村土地股份制流转始于2006年,当时村里62%的劳动力在外务工经商,稻田管理的成本很高。为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2007年南岸村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投资入股,每1亩田为1股,农民无需种地即可获得每亩500元租金收益。如果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情况好,年底还可以拿到分红。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从440户入股农户中选出45户股东代表行使股东权利。在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的运行过程中,着重把握三方面工作:一是公开选定流转受让单位(大户)。在公平、公开环境下,引入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萧山弘阳农场承租农户流出的土地,建立出口蔬菜基地。对经土地整理后的大公山、后塘畈二处山地,实行公开招标、择优发包。二是合理商定流转期限和价格。对于农户承包田的流转,经与萧山弘阳农场商定,期限为10年,并约定灵活性承租政策,在租赁期内如农户学会技术后,提出自行连片种植要求的,可分包田块,其种子、技术、产品销路由农场负责,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流转价格实行灵活的租金政策,租金每亩每年以330市斤粳米市场价计算。2006年按中心价每市斤1.5元计算,每亩耕地年租金500元,今后随着市场粮价的提高将相应增加租金。对土地整理后的大公山、后塘畈二处山地的流转,流转租期分别商定为20年、10年;租金分别为每亩每年230元和250元。三是规范签订流转合同。南岸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与萧山弘阳农场及2户大户签订规范的土地租赁合同,明确土地流转形式、流转期限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南岸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实现规模生产基地后,弘阳农场立即组织建设蔬菜基地,并一期投入资金600万元,组建农民蔬菜生产合作社,建立蔬菜包装厂,办理自营出口,促进了农业的集约化经营、规模化生产。二是提高了农业经营效益。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前农户分散经营,每亩水田只有200元左右净收益。实行规模化经营后,最高每亩蔬菜产值可达2万元。三是增加了农民收入。入股农民可得到两笔收入,一是土地流转收益,即2006年每亩耕地年租金500元,一次性付给承包农户;同时村补贴农户每亩100元,共计每亩600元。二是在农场劳动可得到的工资收入60多万元。与此同时,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 2.上虞市永和镇虞东粮食合作社。由种粮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社,再由合作社来帮助入社农户种植粮食,促进规模化经营。该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运行特点主要有几方面特点。一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实行资金入股和土地入社相结合的方式,合作社生产管理层以股金入社,1名社长带股金2.5万元入社,其他5名生产管理成员每人带股金2万元入社,共集资12.5万元;一般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社,将土地交给合作社种植,与货币出资认购享受同等权利和义务。在利润分配时按股权实行二次分红,第一次分红通过对社会上种粮大户、一般农户等多层次的生产成本和总产量调查,核算每亩种粮净利润,由合作社与社员一九分成,社员每年每亩可得369.40元(折算可得稻谷500斤),剩余稻谷由合作社处理;年底通过合作社内部经济核算后再次分红,根据合作社全年的盈利状况,提取一定比率的公积金、公益金后,入社农户及生产管理成员可按入社土地合同面积(每亩折算20元作为股金计算)或入社股金对剩余利润进行再分配。二是合作社实行规范化管理。合作社规定“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以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制订《粮食专业合作社章程》、《粮食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责任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就工作职责、生产资料及农机具管理、财务管理、奖惩管理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规范合作社运作机制。在日常管理方面,合作社由1名社长和5名农业生产经验丰富的生产管理成员总体负责,并根据入社土地的分布情况,分片包干负责,按计划有序开展工作。三是合作社实行“六统一”的一体化经营模式,即统一品种、育秧、种植、管理、收割、销售,实现生产管理一条龙。四是合作社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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