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培训讲话稿
【篇一:在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基本知识培训会上的讲话】
在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基本知识培训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县是地质灾害的易发多发地区,为了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认灾、识灾、避灾和防灾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经人民县政府同意,决定举办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基本知识培训会。为切实将本次培训班办好办出实效,我讲下面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举办本次培训班会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全县进入主汛期的关键时期,集中举办地质灾害防治培训,作用重大,意义深远。
一是应对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峻形势的有效举措。****年以来,我省连续发生了*起地质灾害伤亡事件,造成**人死亡、*人失踪、*人被困、*人受伤。经查明,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共***处,涉及**个乡镇,威胁****户*.*万人和*所学校****名师生的生命安全,威胁资产近*亿元。当前,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步伐加快,由于地质环境脆弱,发展与防灾并重的任务日益突显,灾害防治和监测任务十分繁重。举办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将对顺利推进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起到十分重要
的作用,为夯实群测群防基础、完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体系,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地质环境的和谐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提高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知识水平的现实需要。与我县面临的地质灾害防治严峻形势相比,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尤其是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据了解,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干部,特别是监测人员集中参加专业知识培训的机会不多,对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理论知识有待进一步学习,实践操作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集中培训,将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防御地质灾害的意识,强化基层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从而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群众防治地质灾害的实践工作能力。
三是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排部署的实际行动。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国务院颁布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相关部门一系列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 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四是拓展地质灾害防治教育培训渠道的一次有益尝试。长期以来,由于我县经济基础比较薄弱,教育培训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为了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近几年来,我们一直积极拓展培训渠道,不断改进培训方式,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去年年底以来,我县积极与省地质环境监测院等单位协调沟通,努力寻求专业机构帮助,积极争取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的机会,得到了省地质环境监测院的领导和专家的大力支持。在这次培训会上,省地质环境监测院的地质专家将为大家讲课,传授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相关理论知识。所以说,举办这次培训会,将会对今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起到很好示范引导作用。
二、明确要求,切实履行地灾防治工作职责
我县是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十分繁重,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干部和群众一定要明确要求,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
一要增强防治意识。充分认识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好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就是抓好社会和谐稳定、就是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增强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建立监测预警系统和网络,落实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制。
二要注重知识普及。这次参加培训的对象是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力量,同时又是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的骨干力量。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家要通过各种有效的渠道和方式,及时把地质灾害监测防治知识宣传到村组、到农户、到学校、到企业、到施工现场,让地质灾害受威胁的群众比较全面地掌握地质灾害监测防治方面的基本常识。 三要落实防治措施。我县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监测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但是,由于我县地质环境比较特殊,是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地区,今
后地质灾害防治任务仍然十分繁重。我们一定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扎实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认真做好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完善各灾害点的应急预案,全面做好辖区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
四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要求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目前已经进入主汛期,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坚持领导带班和监测人员**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切实做到处置及时、报告迅速,确保各灾害点责任人和监测人按要求到岗到位,履行职责,力争把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珍惜机会,以严谨务实的作风完成好培训任务
参加此次地质灾害防治干部培训班的学员,都来自地灾防治第一线,能够集中在一起学习,机会难得,希望同志们珍惜这次宝贵的学习机会,以严谨务实的学风,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一是精力要集中。这个培训班的时间比较短,教学内容比较多,学习任务比较重。因此,大家在学习培训过程中,一定要端正学习态度,集中精力完成好各项学习任务。要从思想深处领会县委、政府决定举办这期培训班的良苦用心,切实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紧迫感。要努力克服困难,真正做到坐得下来,静得下心,钻得进去。只有这样,才能学有所得,学有所思,学有所成。
二是方法要得当。学习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习方法是否科学。如何抓住难得的学习机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的体会是,一要带着问题学。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抓住自己理解不深、把握不准、研究不透的每一个问题,虚心求教,刻苦钻研,切实把每一个问题弄懂、弄透彻。二是结合实际学。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对于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学习时要有意识、有重点地多学、多看、多研究,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应对复杂问题的本领。三要坚持不懈地学。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下苦功夫、硬功夫是不行的,大家不能急于求成,要一步一个脚印,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抓好学习提高。
【篇二:全县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全县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和平 (2010年8月13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这次会议,是贯彻中省市“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县汛期下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两方面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迎难而上,高度重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是突发性很高,损毁性极强的自然灾害,极大的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年入汛以来,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各级各部门和群众的防灾意识不断增强,防灾制度不断完善,防治措施不断加强,一些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了有效治理,整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没有发生一例因地质灾害防治不到位而引发的人员伤亡事件。这些成绩来之不易,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面临的严峻形势:
1.极端天气增多带来新挑战。从气象形势分析看地质灾害防治,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比2009年严峻,任务比2009年艰巨。我县属于川中丘陵地区,一方面,变化莫测的局地强降雨,使地 1
质灾害的突发性越来越强、监测预警的难度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前期持续干旱造成岩土体松散开裂,山体紧固性发生变化,一旦遭遇强降雨,发生突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概率将会明显增加。今年南方地区和舟曲特大泥石流陆续发生的各类重大地质灾害灾情就是明显的案例。所以,地质灾害防治应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各地都要常抓不懈。
2.受汶川地震影响防治任务加重。我县属于汶川强地震波及区,“5.12”地震以后,全县部分山体松软,使得地质灾害隐患成灾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再加上受植被覆盖、地形差异所限,还有不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未被发现或未被判识尚处于隐蔽状态。一旦出现事件,后果不堪设想。
3.人为工程活动导致防灾压力剧增。这两年,全县铁路、公路、水利、城镇建设等基础设施以及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人为切坡很多,如果项目单位防灾减灾意识不强、勘查不充分、施工不规范、监测防范不落实,极易引发地质灾害和人员伤亡。这两年,在这方面的教训特别突出,大家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
4.防灾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近些年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不
少困难和问题。基层技术力量比较薄弱,防灾经费和装备不足;当前地质灾害排查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不到及时治理;部分企业、施工单位防灾重视不够,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流于形式;灾情险情分析判断不够准确、报告不及时;特别是部分管理人员和群众防灾意识淡薄、减灾避险能力不强等。这些,都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克服。
二、铁定决心,强化责任,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1.摸清家底、掌握实情。目前我县地质灾害隐患还有一些未全面掌握,还有遗漏。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省、市会议安排部署,在规定时间内对本行政区域或系统内部再次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规模拉网式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检查。重点对居住在靠山靠崖的农户、村庄、学校、主要矿区、铁路沿线、公路沿线、水利设施、移民搬迁点、城镇集市等人口密集地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区周边地质条件复杂地段进行详细的排查检查。对排查发现地质灾害点,务必要划定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发放防灾避灾明白卡,明确监控责任的单位和监测人员,落实、宣传好点上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险情时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迅速把受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安置到安全地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明确主体,落实责任。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为防止发生责任不清,职责不明,推诿扯皮的现象,在这里,我再次强调一下相关责任主体。一是自然原因诱发的地质灾害,由辖区乡镇政府负责防治;二是工程等人为因素诱发的 3
地质灾害,由“谁诱发谁负责”防治,各方面一定要尽职履责,不推不拖,通力合作,共同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好抓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乡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城工办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长、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按照“行业管理”的原则,涉及相关部门也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责任部门,务必在职能职责范围内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这是大家必须保持的一个清醒的认识。同时,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监测预报是有效预防地质灾害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要落实专人、落实经费、落实责任,确保地质灾害监测工作落到实处,要将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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