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润大宁能源有限公司2015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10、加强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保障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可靠运行,及时对井下所用传感器进行校验,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1、隔爆设施管理
(1)随着采掘工作面及采区的变化,及时根据巷道情况移动、调整隔爆水棚。
(2)加强对隔爆设施的检查,至少每周应检查一次隔爆设施,发现有失效、破损的隔爆水袋及时更换。水袋内水量不足的应及时补充。
12、加强局部通风机的使用和管理,局部通风机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28条、129条的有关规定。
13、巷道贯通是关系到通风系统改变和矿井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加强巷道贯通管理,每次贯通,必须采取预防冒顶、瓦斯、爆破等事故的措施,并严格遵照执行。
14、加强瓦斯排放管理,必须制定针对该地点的专门的安全排放措施,并严格执行,严禁“一风吹”。 批准的瓦斯排放措施,必须由有关领导负责贯彻,责任落实到人,凡参加审查、贯彻、实施的人员,都必须签字备查。
15、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瓦检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以便随时检查瓦斯,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二、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措施
1、在编制年度、季度、月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防治突出措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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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采突出煤层时,必须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等“四位一体”综合防治突出措施。
3、为了保证瓦斯抽放效果达到规定要求,必须安排落实好抽、掘、采衔接,处理好生产与安全的关系。
4、应掌握突出动态和规律、填写突出卡片、积累资料、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治突出措施。
5、必须及时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图中应标明采掘进度、被保护范围、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突出点的位置、突出强度、瓦斯基本参数等,作为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和制定防治突出措施的依据。
6、在突出煤层顶底板掘进岩巷时,必须定期验证地质资料,及时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防止误穿煤层。
7、开采突出煤层时,每个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工必须随时检查瓦斯,掌握突出预兆。当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瓦斯检查工有权停止工作面作业,并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报告矿调度室。
8、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取震动爆破、远距离爆破、避难硐室、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等安全防护措施。
9、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10、突出矿井地质测量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地测部与防突部、通风部共同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图中标明采掘进度、被保护范围、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突出点的位置、突出强度、瓦斯基本参数及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相对瓦斯涌出量等资料,作为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制定防突措施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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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测部在采掘工作面距离未保护区边缘50m前,编制临近未保护区通知单,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交有关采掘区(队);
(3)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掘进时,地测部提前进行地质预测,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及时验证提供的地质资料,并定期通报给防突部和采掘区(队);遇有较大变化时,随时通报。
11、突出矿井开采的非突出煤层和高瓦斯矿井的开采煤层,在延深达到或超过50m或开拓新采区时,必须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及其他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
12、高瓦斯矿井各煤层和突出矿井的非突出煤层在新水平开拓工程的所有煤巷掘进过程中,应当密切观察突出预兆,并在开拓工程首次揭穿这些煤层时执行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工作面的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13、所有突出煤层外的掘进巷道(包括钻场等)距离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小于10m时(在地质构造破坏带小于20m时),必须边探边掘,确保最小法向距离不小于5m。
在同一突出煤层正在采掘的工作面应力集中范围内,不得安排其他工作面进行回采或者掘进。具体范围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但不得小于30m。
突出煤层的掘进工作面应当避开邻近煤层采煤工作面的应力集中范围。 14、在突出煤层的煤巷中安装、更换、维修或回收支架时,必须采取预防煤体垮落而引起突出的措施。
15、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煤层的掘进、回采、钻孔、支护以及其他所有扰动突出煤层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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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清理突出的煤炭时,应当制定防煤尘、防片帮、防冒顶、防瓦斯超限、防火源的安全技术措施。
突出孔洞应当及时充填、封闭严实或者进行支护;当恢复采掘作业时,应当在其附近30m范围内加强支护。
17、矿井瓦斯抽放工作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全面技术责任,应定期检查、平衡瓦斯抽放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瓦斯抽放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瓦斯抽放工作正常衔接,做到“掘、抽、采”平衡。企业行政正、副职负责落实和检查所分管范围内的有关瓦斯抽放工作;企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瓦斯的抽放工作负责。瓦斯抽放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和生产计划。煤炭企业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瓦斯抽放日常管理,总结分析瓦斯抽放效果,研究和必进抽放技术,组织新技术推广等。
18、加强瓦斯抽放参数(抽放量、瓦斯浓度、负压、正压、大气压、温度等)的监测,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抽放量的计算用大气压为101.325kPa、温度为20℃时标准状态下的数值。
19、“多打孔、严封闭、综合抽”是加强瓦斯抽放工作的方向。瓦斯抽放矿井应增加瓦斯抽放钻孔量,提高瓦斯管路敷设质量、严密封孔及对多瓦斯源矿井(工作面)采用综合抽放方法,以提高抽放效果。
三、预防煤尘的安全措施 1、防尘供水系统的管理
(1)及时维护静压洒水系统。在主要运输、回风巷、运输、回风顺槽、掘进巷、卸载点等地点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按有关规定安设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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