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对方辩友,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对方辩友陈词时可谓慷慨激昂,经过方才一番唇枪舌剑后,我非常欣赏对方辩友悲天悯人的情怀,但我仍要指出对方观点的偏颇并摆明我方观点的正确性:人生而平等。
首先,请允许我来指出对方观点的偏颇之处。其一,我们知道一个人处于多种联系之中,对方辩友只看到了很小的一点就说人与人之间是不平等的,大谈这世上有多少不幸之人,及其之所失,却为何不见自己口中不幸之人之所得呢?这里还涉及到一个人出生后境遇的问题,然而一时的不幸又能说明什么呢?难道有钱的人就一定快乐,没钱的人就一定悲伤吗?难道有钱的人就是人,没钱的人就不是人吗?如果对方辩友真的是这么想的,我只能感到万分的悲哀;假使对方辩友还认为这世上有什么不平等的,那就请用您不平等的尺子去量一量,再告诉我,这世上谁更高贵,谁更低贱!也许世上没有两片一样的叶子,但叶子在树的眼里都是一样的;也许世上没有两个完全一样的人,但生命与生命是等价的!其二,对方辩友一直在强调外在因素如在后天发展的社会环境中,人类生成的阶级观念及有色眼镜所导致的“生而不平等”,殊不知此次辩题所讨论的“生”应该摒弃那些人为导致的外因,抓住事物的本质。
刚刚,我方一辩已向大家具体阐述了辩题中生的含义。“生”即指生命,一个人平等的拥有存在于世界的权利,自己宝贵的尊严以及内在的精神。正如《世界人权宪章》的第一句所言:“人人生而自由,尊严与权利一律平等。”我们的灵魂是平等的,我们的思想是不
受限制的,我们可以天马行空、奇思妙想,任思绪在浩瀚的星空徜徉。每一个人都有其不容侵犯的权利,都有其生而为人的尊严!从古代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到现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皆是绝佳的证明。
其次,我方所说的平等不是所谓的“千人一面”,也不是所谓的“世界大同”。平等是整个社会大环境的体现,社会总体是趋于平等的,就算一方面受损,另一方面必然也会予以补足。人生而不同,但人生而平等。是不同使这个世界精彩,是平等给了我们每个人机会。就像鱼和鸟是不同的,所以鱼有鱼的世界,鸟有鸟的天堂,我们有我们自己的伊甸园,在那儿每一个人都是一座峰,拥有自己的特属的海拔。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人生而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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