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技术支撑平台改造完善
(1)省调自动化系统调控一体化改造
2011年2月底,开展监控信息优化工作,完成监控主站系统信息采集规范修订。
2011年4月底,完成省调OPEN3000系统升级改造,首批500千伏变电站接入。
2011年5月底,完成省地县一体化OMS系统核心模块建设,具备调控管理功能。
(2)地、县调控自动化系统“地县一体化”改造 2011年3月底,完成南通、南京、徐州地区的地县一体化调度自动化系统建设。
2011年5月底,完成其余10个市公司地县一体化调度自动化系统建设。
1.
体系运转
2011年6月,省500千伏监控业务开始试运行;7月正式运行。
1.
全面总结
2011年12月份,全面总结试点成果,迎接国网公司验收。
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
省公司成立“大运行”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方案编制、场所改造、制度修编、人员培训、技术支持五个专项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建立“大运行”体系建设工作日会商、周例会和联络员等工作机制,建立与其它四大体系的沟通协调机制。
市供电公司成立“大运行”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大运行”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和具体落实。建立面向省调的联络员工作机制。
人力资源保障
按照国网公司统一要求,结合江苏电网发展和技术进步的实际情况,制定各级调度内设机构、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标准,明确岗级标准。面向公司系统各单位,择优选配省调500千伏监控运行人员;根据市、县供电公司业务调整情况,优化配置地、县(配)两级调度机构专业人员。明确调控人员素质要求,制定培训上岗管理办法,在“大运行”体系实
施前,完成必备的人员选配、业务培训和上岗考核,确保电网运行体系变革的顺利实施。
制度保障
坚持“制度先行”。自上而下梳理与电网运行体系相关的各级规程、标准和工作流程,根据“大运行”体系建设的要求,以及“大运行”体系与其它四大体系的工作界面变化情况,全面开展省、地、县三级调度的规程制度修编工作。
技术保障
充分发挥技术进步优势,与国网电科院密切配合,以“标准化、一体化建设”为原则,升级各类调度技术支持系统,建立保障“大运行”体系运作的江苏电网调度技术支持体系。省调EMS系统升级改造,具备500千伏变电站监控功能;13个市供电公司全部建成“地县一体化”调控自动化系统;建成省、地、县一体化调度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省、地、县三级备用调度体系。
附件1:
江苏电网备用调度体系建设方案
根据国网公司加强备用调度体系建设的要求,制定江苏电网省、地、县三级调度备用调度体系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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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调度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因出现大范围灾害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等风险,导致主调失去功能时,备用调度立即接管备用对象的实时调度业务。
其中,备用调度负责的实时调度业务指事故处理和电网运行方式的紧急调整,不包括正常倒闸操作、设备停复役手续办理等日常调度业务。
备用对象所承担的设备监控业务,由当地的设备运维单位进行备用。
备用对象的调度员到达建有相应备用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地点(设在备用调度或地县一体化自动化系统提供的备用节点)后,备用调度将电网调度指挥权交还备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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