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质量保证期: 最高5分
优于招标文件要求100%以上者,得5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
不满足或不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 3)银行资信证明: 1分
提供了有效期内的合格的银行资信证明,得1分; 未提供有效期内的合格的银行资信证明,得0分。 4)财务状况: 1分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完整、有效的财务情况证明(近两年会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且能够证明其财务状况良好的,得1分;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能够证明其财务状况良好资料的,得0分。 5)交货期: 最高 1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
不满足或不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 6)技术培训:2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
不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招标人能接受的得1分; 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得0分。 7)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 最高4分
根据投标人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书”中的维保方案进行评审,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方案最优的,得4分;每降低一个档次减 1分,以此类推。 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方案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得0分。 8)验收、试验: 2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
不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招标人能接受的得1分; 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得0分。
9)投标人提供真实的资质证明文件,至少含以下证明文件,最高得8分,每少一项减
1分。
3C认证证书;中国驰名商标证书;国家产品质量免检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
书;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证证书;消费者信得过产品证书复印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10)投标产品有质量事故记录,-4分。投标人隐瞒不报,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
资格。 (三)报价部分30分
1、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产品或服务,否则,评标时不予核减。 2、投标总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对于供货范围、配置有明显遗漏的, 如所提供产品不需此配置或免费提供,应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说明,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报价,但评标委员会认定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的除外。
3、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以评标价为准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完整准确的,投标报价即为评标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修正的,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1)当有效投标人为3家或3家以下时:
以所有有效投标人中评标价最低者为基准价; 2)当有效投标人为3家以上少于5家(含5家)时: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3)当有效投标人为5家以上时: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去掉1个最高评标价和1个最低评标价后各评标价的算术 平均值。
5、当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格时得满分30分,每高出基准价1%,减1分。(不足1%时,按1%计,保留两位小数)。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有效性不合格; 2)投标保证金不合格; 3)资格证明文件不合格;
4)对第六部分投标资料表*1.1资格标准的任何偏离; 5)对于标注“*”条款的任何偏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中标人的确定
1)每个评委对所有有效投标人按上述评分方法逐项进行打分,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2)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顺序向招标人提供中标人排序,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推
荐的中标人。
3)招标人按照中标人排序确定综合评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4)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获得同等最高得分时,将选择投标报价低者为排序靠前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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