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二初中学生养成教育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四有” 新人,认真实施《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守则》,抓好养成教育,做到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养成一种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一、养成爱惜时间好习惯:
1.要牢记陶行知先生“一年之中务求不虚度一日,一日之中务求不虚度一时”的教诲,树立珍惜时间的观念。
2.在校要听校长、老师的教导,“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浪费时间。 3.在家要认真完成作业,温习功课,看看课外有益的书籍。 二、养成作业、书写好习惯:
1.完成作业要作到:封面整洁,薄面干净。作业有日期,来源有标明,作业要按规定行款和格式,排列整齐。使用统一颜色的笔,错题要订正,遇到作业中的难题一时无法解决,也要按格式要求来抄写,亦可算完成作业。
2.要有正确的书写姿势,纠正不良习惯。 三、养成坚持锻炼身体好习惯:
1.坚持每周一参加升旗仪式,做到严肃、认真、标准、规范。
2.坚持每天参加课间操、眼保健操活动,并做到快、齐、静,动作准确、规范。 3.积极参加课外活动,特别是学校组织的第二课堂活动(包括兴趣小组活动)。 4.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
5.课间休息时到操场上活动,不在教室里、走廊上、楼梯处跑动、打闹或高声喧哗。
6.注意安全,不攀高,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 7.按时睡觉、按时起床。 四、养成遵纪守法好习惯:
1.按时上学,周六放学按时回家。
2.自己值日的一天,打扫、关灯、关窗户,摆桌切勿忘记。 3.没有正当的事情,不能在校园规定的时间到校。
4.不能在班门窗口停搁,不能在走廊上快跑,大声说话。 5.力所能及地为家里做些家务活。
6.午间安静地在教室里学习,不准在校园里吵闹。 7.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课。
8.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五、养成卫生、穿戴好习惯:
1.公共场所卫生要天天打扫,发现纸屑、果皮应捡起扔进纸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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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买零食吃、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喝生水,不乱扔纸屑、果皮,影响卫生;不随地吐痰。
1.在校吃午餐的同学,碗筷要到指定地点进行冲洗;不浪费粮食,节约用水。 2.墙里墙外不能乱涂乱画,不随意动用教师的粉笔。
3.在校期间不穿拖鞋背心,不穿奇装异服,不留长发、怪发,不留长指甲,不带首饰,一律穿校服。
六、养成说普通话好习惯:
1.提倡在家,活动时都讲普通话;校园内一律讲普通话。 2.七年级先听后学,从学到讲,力求在校内会讲普通话。
3.八至九年级的同学应带头先讲普通话,对推广普通话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 七、养成尊老爱幼好习惯:
1.在家里要尊敬父母,听从父母的教导,爱抚弟妹。 2.在学校要尊敬老师,听从校长和老师的教诲;团结同学,听从学友们的劝导,互相鼓励,共同进步。
3.在社会上要尊敬长辈,爱护幼小,热心帮助老年人,特别是为五保户和残疾人做些好事。
八、养成爱护公物好习惯: 1.爱护公物象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不破坏公物,不私自占有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2.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和公共场所的花草,保护绿化环境。 3.爱护家里的财产和个人用品。 九、养成讲文明讲礼貌好习惯:
1.从小养成会说会用礼貌用语,见到老师、长辈要问好;不说脏话、下流话,不骂人。
2.热情接待客人。做到问一声好、倒一杯茶、讲一句礼貌话(您好、谢谢、再见)。
3.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尊、自爱、自律、自重、自强;在家里做个好孩子,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儿童。
十、养成爱劳动好习惯:
1.从小养成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自己不会做的事学着做。 2.在家里要帮助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做卫生、平整操场、植树、种花、义务劳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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