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漏报、谎报、瞒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二)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副厂长是本厂安全生产的具体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并抓好以下工作:
1、切实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各级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并督促各部门(车间)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班组、岗位(工种);
2、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实施、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实施、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组织制定、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厂长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
4、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8、组织规定职责范围内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
报告。
(三)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切实落实各班组、岗位(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本车间得到全面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做到同时计划、布置、实施、检查、总结和评比 ;
2、组织制定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并做好相关记录;
4、经常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及时处理或采纳工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5、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6、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建立和健全车间安全档案记录,发动和依靠工人做好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7、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四)安全技术部门职责
1、在厂长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示在本厂得到贯彻落实;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专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做好相关记录,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劳动保护教育室,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立安全警示标语、标牌;
3、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车间)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工作;
7、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技术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8、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各类消防器材设施的完好状况;
9、负责对企业各部门(车间)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10、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车间)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12、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档案记录,并不断更新相关资料;
13、负责协调与安全监管等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接受监管部门的指令、指导和监督;
14、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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