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放射性药品科(室)主要情况(二) 使用科(室)名称 姓 名 全日制教育 学历 学位 在职教育 负 电话 责 姓 名 人 年 龄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手机 年 龄 毕业 院校系及 专业 手机 制剂配制室面积(M2) 副主任医师(人) 药师(人) 主治医师(人) 技师(人) 职 务 技术职称 使用放药类别 职 务 技术职称 学历 学位 全日制教育 在职教育 电话 主任医师(人) 医师(人) 人员情况 人员培训情况 科(室)总面积(M2) 质检室面积(M2) 检验、诊断、病房面积(M2) 药品名称 放 射 性 药 品 使 用 情 况 使用(配制、研制)方式 药品名称 使用(配制、研制)方式 配 制 设 备 仪 器 质 检 仪 器 郑重承诺: 我单位已认真全面学习和理解了《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知悉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类别分类规则。按照放射性药品管理的相关规定,并围绕使用放射性药品质量和安全,配备了与医疗任务相适应的并经核医学技术培训的技术人员,配置了相应的设施、设备和仪器,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运行的工作机制,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同位素安全和防护的规定,已具备放射性药品使用资格要求,保证在许可类别范围内使用放射性药品。 医 疗 机 构 承 诺 如有违反《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或者在放射性药品使用过程中存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行为,由我院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院长签字: 使用放射性药品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医疗机构公章) 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粘贴处: 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放射诊疗许可证》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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