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报考说明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技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①已获得硕士学位(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或②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须是国家统招硕士生,且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③满足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1081)及口腔医学博士者,还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代码0481)者,还必须符合相关学科的备注条件。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专业(代码0305)者,请注意各学科的相关备注。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年龄不限;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三.学制:基本学制3-4年,详见:http://grs.zju.edu.cn/News/html/grs/pygcjgl/xjgl/xjgl_wenjian/2008-09-12/250-20080912114938.html。 四.报名:时间为2010年11月,届时请访问http://grs.zju.edu.cn/zsindex.jsf,按有关通知说明进行(具体日期网上另行通知)。 五.考试地点和时间:考试地点:浙江大学 考试时间:2011年3-4月间(具体日期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进行外国语(含听力测试,听力占总分的20%,并有单独要求)、自然辩证法及二门业务课笔试(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免试自然辩证法)。复试时间、内容由各招生学院(系)确定(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
七.报考资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在复试前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报考条件另行审查。 八.录取:录取通知发放时间:2011年6月底。
注:1.专业名称前标有“★”号的是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
2.各招生院系的预计招生数包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等人数,视具体招生情况会有所调整,供参考。 3.有关参考书目可查询浙江大学各招生学院(系)的网上公告。
浙江大学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条件
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还必须符合下列1、2、3条或1、4条:
1.大学本科(国民教育系列)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要报考专业相近的岗位工作6年或6年以上;
2.参加全国统一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单位为浙江大学,成绩符合报考当年浙江大学规定的复试基本条件(有效期为3年); 3.已取得所要报考专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所要求的课程进修合格成绩及结业证书(须由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成绩及结业证明); 4.已获高级职称、且以主要获奖人(排名前3名)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以上;或已获高级职称、且以主要作者(排名第一)发表的论文在SCI、EI、SSCI、AHCI、IM、AI收录达2篇及以上。
各招生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联系方式 (电话区号:0571)
院(系) (页 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院(系) (页 码) 联系电话 经济学院 (1-5) 87951474 flh@zju.edu.cn 管理学院(124-128) 88206822 huxuchu@zju.edu.cn 光华法学院(6) 86592723 lhua@zju.edu.cn 计算机学院(129-135) 87952168 chenli@cs.zju.edu.cn 教育学院 (7-9) 88273714 jyxy37@zju.edu.cn 公管学院(136-140) 87953821 xxzy@zju.edu.cn 人文学院 (10-18) 88273199 Zhl310@zju.edu.cn 87953990 zhex@zju.edu.cn 传媒与文化学院(141)外语学院 (19) 88206251 Xyj301@zju.edu.cn 87952899 Yjq1108@zju.edu.cn 航空航天学院(142-145)理 学 部 (20-43) 87952309 lxyxjf@zju.edu.cn (146-155) 87951931 songxy@zju.edu.cn 机 械 系 生命科学院(44-53) 88206492 bkjy@zju.edu.cn (156-160) 87952876 liujinfang@zju.edu.cn 材 料 系 电气学院 (54-58) 87951691 eegrs@zju.edu.cn (161-165) 87952340 cmee_chl@zju.edu.cn 能 源 系 建工学院 (59-67) 88208680 qlu66@zju.edu.cn (166-177) 87951502 wangf@zju.edu.cn 化 工 系 生工学院 (68-74) 86971557 shjfeng@zju.edu.cn 87951592 shentong@zju.edu.cn 高分子系(178-180)环资学院 (75-80) 88982448 mqwang@zju.edu.cn (181-182) 87951869 wangxp@zju.edu.cn 光 电 系 生仪学院 (81-83) 87951585 qhuang@zju.edu.cn (183-186) 87951572 wangr@zju.edu.cn 信 电 系 农生学院 (84-90) 88982937 yjsk.cab@zju.edu.cn (187-190) 87952369 whxu@iipc.zju.edu.cn 控 制 系 动科学院 (91-92) 88982949 zrwang@zju.edu.cn 88273165 fxyhongg@zju.edu.cn 思 政 部 (191)医 学 院 (93-118) 88208116 xulingxiao@zju.edu.cn 88273046 Wangx2006@zju.edu.cn 海 洋 系 (192)药 学 院(119-123) 88208418 huangpf@zju.edu.cn 注:括号内的页码是各学院(系)招生目录主要部分所在的页码。 各招生学院(系)关于博士生招生的说明
代 码 招生院系名称 预计 招生数 39 22 27 62 院系有关招生的说明 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占40%左右,在职生不超过3名。 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比例≤25%;在职考生的人数不超过2名。 1、27人中含教育博士(Ed.D)8人左右。 2、直博、硕博连读生比例≤30%;在职生录取比例≤5%(不包括Ed.D)。 招收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的比例占招生数的20%左右,实际录取时视招生名额和生源等因素而定。招收在职考生的比例占招生总数的5%。 直接攻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占招生总数40%-50%,委培生占招生总数5%以内。 其中:心理系:招收直博与硕博连读生占50%左右; 数学系:招收直博比例为45%左右,硕博连读生比例为30%左右; 物理系:招收直接攻博生比例为40%左右,硕博连读生比例为30%左右; 化学系:招收直接攻博生比例为40%左右,硕博连读生比例为30%左右; 地科系:招收直博比例为45%,硕博连读生比例为20%人。 理学部各系招收在职生的比例不超过招生总数的5%。 招收统考入学博士生25%以下;直接攻博生占25%左右;硕博连读生占50%左右;其中招收在职人员博士生比例不超过招生总数的5%。 各考试科目参考书、导师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请在网页:http://www.cls.zju.edu.cn/yjsk/查询。 招收硕博连读生20%左右,直接攻博生55%左右,统考生25%左右(其中在职生占招生总数5%)。 在职考生(委培)约占5%,直接攻博生约占50%,硕博连读生约占20%,其它非定向考生约占25%。 拟招收直接攻博生和硕博连读生40%左右;统考生60%左右,其中在职考生不超过招生总数的5% 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占50%左右,统考生占50%左右,其中在职考生不超过招生总数5%。 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占70%左右,统考生占30%左右,在职考生不超过招生总数5%。 招生指标直博生35%左右,硕博连读生35%左右,统考生30%左右,在职考生不超过招生总数5%。 招收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的比例为55%左右,招收在职生的比例为招生总数5%。 01 经济学院 02 光华法学院 03 教育学院 04 人文学院 05 外国语学院 12 06 理学部 177 07 生命科学学院 10 电气工程学院 12 建筑工程学院 13 生工食品学院 14 环境与资源学院 15 生仪学院 16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17 动物科学学院 58 60 60 34 50 30 82 42 代 码 招生院系名称 预计 招生数 165 32 50 80 27 15 院系有关招生的说明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在职生(科学学位)比例不超过招生总数5%。 其中预计招收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65%,在职考生的人数5%。 各专业不招收在职博士生。招收统考博士生人数约占博士招生人数的50%左右。 考生在报考前请与导师联系并征得导师同意。 非报考录取专业考生入学后需补修该专业硕士生核心课程一年。 招收直接攻博、硕博连读80%左右,在职生不超过招生总数5%。欢迎工学、理学、信息类研究生跨学科攻读。 直博:15%左右,硕博连读:15%左右,在职:5%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的招生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不超过1/3),在职生比例5%。 近几年招收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的比例约为60%左右,在职生招收比例控制在招生总数5%以内。 原则上不招收在职博士生。特殊情况需要在职委托培养的,请委托单位人事部门与我系研究生办联系。委培生招生数最大不超过招生总数的5%。 1. 考试生招生比例20%左右;2. 在职考生招生比例小于总招生人数的5%。 招收直接攻博生比例约40%左右、硕博连读生比例约25%左右、在职考生比例不超过总数的5%。 招收直接攻博生比例约50%左右、硕博连读生比例约25%左右、在职考生比例不超过总数的5%。 拥有“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和“高分子材料”两个博士点;部分导师还在以下3个博士点招收博士生:1、“材料学”( 沈家骢、高长有、计剑);2、“材料物理与化学”( 陈红征);3、“材料加工工程”(郑强、方征平、胡巧玲、宋义虎、孙景志、杨桂生)。 招收直接攻博生60%左右、硕博连读生10%左右,原则上不招收在职考生。 直博生占总招生人数的 50%左右;硕博连读生占总招生人数的30%左右;在职生不超过2名。 预计录取免试直博生(含硕博连读)占80%左右,普通博士生占20%左右,委培生不超过招生总数5%。具体将视生源情况调整。 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占50%-60%。在职生不超过招生总数5%。 其中招收符合教育部要求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5-9人,具体招生名额视当年下达的指标而定。 直博、硕博连读招生比例在40%左右,在职博士生人数不超过1名。 18 医学院 19 药学院 20 管理学院 21 计算机学院 22 公共管理学院 23 传媒学院 24 航空航天学院 25 机械系 26 材料系 27 能源系 28 化工系 29 高分子系 30 光电系 31 信电系 32 控制系 33 思政部 34 海洋系 13 70 45 50 62 34 40 35 35 1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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