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药品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 3、药品出库复核应建立记录,包括购货单位、通用品称、剂型、
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配送日期、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员等内容。
4、整件与拆零拼箱药品的出库复核:
(1)整件药品出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标明收货医院的
名称;
(2)拆零药品应按配送单逐批号核对无误后,由复核人员进行
装箱加封;
(3)液体制剂等药品拼箱发货时应标明易碎药品轻拿轻放。 5、药品拼箱发货的代用包装箱应当有醒目的拼箱标志。 6、药品出库时应附加盖企业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的随货同行
单。
7、随货同行单应当包括医院名称、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
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调入单位、收货人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8、冷藏、冷冻药品的装箱、装车等项作业,由专人负责,并符
合以下要求:
(1)保温箱在使用前应当达到相应的温度要求;
(2)应当在冷藏环境下完成冷藏、冷冻药品的装箱、封箱工作; (3)装车前应当检查冷藏车辆的启动、运行状态,达到规定温度
后方可装车;
9、对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应当在出库时进行扫码和数据上传。 第三章:药品储存作业区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储存作业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依据] 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适用范围] 储存作业区的管理 [责任部门] 仓储部 [内容]
1.储存作业区属于库房重地,非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授权或批准方
可进出。
2.应采用门禁系统或人员登记等方式对库房进出人员实行可控
管理,防止药品被盗、替换或者混入假药。
3.储存作业区内的人员不得有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例
如就餐、饮质、吸烟、打闹、嬉戏、玩牌等)。
4.药品储存作业区内应保持卫生,整洁,不得存放与储存管理无
关的物品。
5.未经批准的人员、单位禁止进入药品库区。
6.本制度由仓储部负责执行和落实。
7.仓库岗位组成:收货组、发货组、数据组,养护员
药品收货管理制度
1 . 药品到货时,收货员应当对运输工具和运输状况进行检查和核实。 1.1检查车厢是否密闭,如发现车厢内有雨淋、腐蚀、污染等现象,及时通知业务处并报质量管理处处理。
1.2根据随货同行单(票)所载明的发货日期,判断在途时限是否合理,若发现不合理的情况,及时报质量管理处处理。
1.3供货单位委托运输药品的,业务处采购员提前向供货单位索要委托的运输方式、承运单位、启运时间等信息,并将上述情况提前告知收货员;药品到货时,收货员要逐一核对上述内容,不一致的及时通知业务处采购员并报质量管理处处理。
1.4冷藏药品到货时,收货员应当查验冷藏车、车载冷藏箱或保温箱的温度状况,核查并留存运输过程和到货时的温度记录。确认符合温度要求的,移置冷库待验区待验;对未采用规定的冷藏设施运输的或者温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收货,将药品移置冷库待处理药品区存放,及时报质量管理处处理。
2 . 收货员应当拆除药品的运输防护包装,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完好,对出现破损、污染、标识不清等情况的药品,应当拒收。
3 . 收货员依据计算机系统中的采购记录和基础数据库信息,对供货单位随货同行单(票)及到货药品逐项进行核对。
3.1供货单位随货同行单(票)与备案样式不一致的,不得收货。 3.2随货同行单(票)上加盖的供货单位出库专用章与备案样式不一
致的,不得收货。
3.3无随货同行单(票)或采购记录的不得收货。
3.4随货同行单(票)记载的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等内容与采购记录、到货药品以及本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的,不得收货,收货员应当及时通知业务处,由业务处负责与供货单位核实和处理。
3.4.1对于随货同行单(票)内容中除数量以外的其他内容与采购记录、药品实货不符的,经供货单位确认并提供正确的随货同行单(票)后,收货员方可收货。
3.4.2对于随货同行单(票)与采购记录、药品实物数量不符的,经供货单位确认后,由业务处按照采购制度要求调整采购订单,采购记录与药品随货同行单(票)、药品实货数量一致后,收货员方可收货。 3.4.3经业务处联系,供货单位对随货同行单(票)与采购记录、药品实货不相符的内容不予确认的,收货员不得收货,存在异常情况的,及时报质量管理处处理。
4 . 收货员要按照《药品销后退回操作规程》的规定,加强对退货药品的收货管理,保证退货环节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混入假冒药品。 4.1收货员依据销售处确认的《药品销后退回通知单》及计算机系统中的出库复核记录,对销后退回药品进行核对,确认为本企业销售的药品后,方可收货,并放置于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专用待验场所。 4.2销后退回的冷藏药品,收货员应当检查退货单位提供的药品售出期间储存、运输质量控制情况,确认符合规定储运条件的方可收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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